又到一年的七夕,朋友約飯,作為單身狗多年的我,還是不要去當電燈泡了。我身邊的閨蜜朋友都是一等一的好人,每每這種節日都會毫不吝嗇地帶上我。
其實單身久了,這種大節日已經很習慣了,對於我來說,跟平常是一樣的,就可能是大街上多了些玫瑰花而已。
骨灰級的剩女,很早就習慣一個人吃飯,逛街,看電影等等。很多人會問,一個人會不會覺得很無聊或者是尷尬呢?我個人比較喜歡安靜,所以很習慣一個人去做任何的事情,哪怕是去醫院。不習慣麻煩別人,不習慣依賴別人。也許這個是訓練出來的,也許這是屬於自己的悲哀吧。
百無聊賴,一個人在超市裡面閒逛,突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跟著聲音的方向,看到了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我的小學暗戀物件——LJZ。其實我們一直都同在一個小鎮上面,我也經常在這家超市出現,但是在這麼特殊的日子遇見,真的有點尷尬了。當我腦袋在極速運轉著要不要去主動打招呼呢?這個好像不太符合我的人設,正想著要走開的時候,一個高大挺拔的身軀來到我的跟前,“好久不見”還是那個記憶中的聲音,還是那樣的帥氣。
“好久不見”闊別十年後的第一次對話。
“一個人嗎?”他說。
“嗯。”我說。
接下來就是日常的寒暄,沒有更多的其他。閒聊了幾分鐘,他說要走了。在臨走的時候有點不好意思的問了一句:“你結婚了嗎?”,“還沒。”我有點不好意思的回答。
“嗯。我先走了”
“好,再見。”
就這樣,驚鴻一瞥。我曾經的暗戀物件走了。
原以為自己會很在意很激動,其實還好,等平靜下來後,也就不過如是,果然時間能沖淡一切。即使那個是暗戀了二十年的男孩!
我們從小學五年級開始認識,我是轉校生,他是班上的體育委員。就像一般的校園偶像劇一樣的開始,長得帥氣,籃球打得好,成績也好的男生,總會有一幫忠實的女粉。像這種王子般的存在,總是有人想著去當灰姑娘的。我就是其中一個。
反正就是從五年級開始到大學畢業,再到工作吧,我們之間都有著剪不清理還亂的關係。女生們一直知道我對他有好感,也覺得我們很配,按照劇情的發展是應該走到一起的,畢竟電視劇不都是這樣演的嗎?男生們都知道他是對我有意思的,畢竟能在宿舍夜談了一晚上的我。實際上,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當局者迷,我跟他從來也不會去捅破那層關係。
直到二十五歲的聖誕節,我收到了一條來自他的資訊。
“我們結婚好嗎?”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腦袋一片空白,拿著手機的手一直在抖,同事看到我這樣還以為我出什麼事了,紛紛過來關心。
一直以來,我跟他也沒有承認過彼此,不管是在我們還是別人面前。
好像幸福來得太突然了。我看著資訊,根本不知道要怎樣回覆。這種事情是用資訊來說的嗎?難道不應該是以身說法?他是在試探什麼嗎?當時我能想到的就是這些。
最終,我就回復了一句:“今天是聖誕節,不是愚人節哦!同學。”
就這樣,他沒有回覆,這一句話也成了我們之間最後的對話了。
閨蜜都說,是我自己放棄了大好的姻緣,是我放棄了成為灰姑娘的機會。
也許吧,至今我仍是單身。其實關於他的一切我都知道,不是刻意地去了解,身邊的人都會不經意地提起。我知道他已經結婚了,他老婆我也見過,相親結婚的。
回想下,就是不勇敢吧。
今天七夕,遇見了曾經的他。特殊的日子,很想說一句:“若,人生只如初見,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