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五十歲的女人,有丈夫有兒有女,可她寧願不要家,不要兒女,是什麼想法#
一個女人寧願不要家,不要丈夫不要兒女,為什麼呢?
阿美真是一個勤勞的女人,在村裡可是出了名的能幹,一個人幹所有的活:田裡家裡還有照顧孩子。
剛結婚那會,20來歲的小姑娘,種田做家務的活幹得風風火火。婚後一年大女兒出生之後,阿美更有動力了,居然可以早上四點起床,因為需要在孩子醒來之前把這一切都做完:弄豬食餵豬、餵雞鴨、做早餐等。孩子醒來,就可以無憂地照顧孩子,趕上農忙時還會揹著孩子去田裡幹活。後面二女兒、三女兒出生,她也能一如既往地早起做田和照顧孩子。
接著大兒子,小兒子出生,碰上城市開發徵收了他們的田地,阿美把補償款拿出蓋了新房子,自己開始學著做點小生意,在廠門口賣早餐、賣烤鴨熟食,節假日在廣場賣玩具,就這樣不怕辛苦地幹,慢慢賺了一些錢。更讓她欣慰的是女兒有空也會幫忙。家裡之前的房子正好可以做門面租出去,租金也增加了一部分收入。
日子是過得越來越好了,有丈夫有兒有女,本應是一切美滿,但是後來阿美卻寧願不要家,不要兒女,要求離婚。原來一直以來都是阿美在擔著這個家,老公不怎麼管事,家裡的活和孩子老公從不會主動幫著做什麼,工作時有時無,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根本沒錢拿回家,後來還說是不能做重活幹脆都不幹了。在親人朋友面前不會說客套話,還沒有眼力見,搭把手的活也不知道幫一下。阿美本就是一個開朗愛交朋友的人,有時一天下來很累但也會想放鬆一下,所以偶爾朋友約著一起去吃吃飯喝喝茶,有一天老公見她回來就叨叨個不停,還說她敗家。也許是阿美一個人承受的時間太長了,所以才會一旦爆發沒有迴轉餘地,那一下跟老公攤牌要離婚。
所以有時候一個女人會選擇離婚,不要家不要兒女,那是因為老公的不作為而導致她曾經經受太多。婚姻是兩個人的,需要兩個人一起努力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