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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是一個心地善良,又能幹肯吃苦的人。她在外面工作起來雷厲風行,把公司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一樣不遺餘力,忙起來常常顧不上吃飯,因此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

回到家裡的嵐,做得一手好菜,屋子經常拾掇得乾淨整潔,對家人方方面面也都照顧得周到。嵐的老公和婆家人,對她是滿意的。

本以為這樣的嵐應該幸福滿滿,可是問及嵐的日常生活,嵐卻搖了搖頭,幾次欲言又止,才說出了她的難言之隱。

嵐和她的老公是打工的時候認識的。嵐的老公帥氣能力強,讓嵐又是崇拜又是喜歡。嵐雖然在外面工作時潑辣能幹,可回到家裡,在她老公面前,卻溫順如貓,事事以她老公為重,讓她老公在家裡養成了說一不二的性格。這大概是因為她小時候家裡姐妹多,得不到重視,比較缺乏關愛有關。

嵐和她的老公都是窮苦人家孩子出身,剛度完蜜月,就一起返回東莞打工。嵐很能吃苦,懷上大寶的時候,還在工廠裡幹活,直到臨盆前一個月,才回家待產。生完孩子才兩三個月,就給孩子換成奶粉喝,把孩子交給爺爺奶奶照顧,自己繼續回工廠打工。

夫妻倆一起努力奮鬥,日子過得雖苦也甜。在打工的那幾年裡,他們又陸續迎來了他們的二寶和三寶。同大寶一樣,二寶和三寶,也是出生才兩三個月就被送回老家,在爺爺奶奶身邊生活。不是他們做父母的狠心,他們只想多掙點錢,讓一家人過上好點的生活。

嵐的老公勤奮好學,在打工的日子裡,自己也學會了製陶的手藝。憑著這手藝,嵐的老公後來出來單幹,很快就掙到了比打工更多的錢。他們把錢寄回家鄉,在家鄉修起新的三層小樓。

嵐對她的老公是崇拜的。老公事業有成後,嵐對她的老公,更加溫柔體貼,凡事以老公為主,從不違逆她老公的意思。她老公有了一點錢後,也開始飄飄然起來。經常藉口說和朋友出去喝酒,夜不歸宿。時間一長,嵐發現了端倪,她老公在外面養了一個女人。

面對這樣的事情,嵐做出的選擇居然是:一不吵,二不鬧,假裝不知道。反正她老公不會把那個女人帶回家,而且自己有三個孩子作為倚仗,她老公和小三也成不了。

看到嵐如此容忍和不追究,嵐的老公越發膽大,經常帶著小三出入各種場合,卻從不帶嵐岀去。

等到大寶在家鄉上初中的時候,嵐和老公回到老家發展,東莞的那些往事自然而然地沒了下文。

嵐和老公回家鄉後,利用多年積攢下的錢,開始做水暖生意。生意做得還不錯,生活也過得越來越好了。不過,賺到的錢都掌握在嵐的老公手裡,嵐每個月只能拿到生活費。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又一個年輕女人也出現在他們之間。這一次,嵐的老公也不避開嵐了,公開承認了這一切。還對嵐說:"你不要管。我就是想和她在一起,但我也不會和你離婚。"

我問她有什麼想法?嵐說:"家裡的事,從來都是他做主的,我也管不住他,由著他去吧!"

嵐和她老公的相處,從來都是嵐沒有底線地聽老公的安排,一次又一次的遷就老公。嵐的老公,從一次又一次的試探中,也看出了嵐的個性,吃準了嵐的退讓。因此,嵐的老公對於嵐,沒有了顧慮,也沒有了尊重,做什麼都為所欲為,就因為認定了嵐不會對他怎麼樣。

我想起了一代才女張愛玲和胡蘭成的故事。

張愛玲初遇胡蘭成,就如她描述的那樣:“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的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張愛玲從一開始,就把自己放在很卑微的位置,把自己變得很低很低,去仰視胡蘭成。而不是用平等的比肩的愛,去愛胡蘭成。這樣的愛,換來的不是塵埃中開出的花,而是胡蘭成一次又一次的背叛。最終,張愛玲與胡蘭成分手。晚年的張愛玲,在美國的公寓裡孤獨地去世,七天後才被人發現。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悲劇。

愛情是平等的,相互的,是需要互相珍惜,共同維護的。在不對等的感情中,一方無底線的遷就和縱容,換來的不是另一方的憐惜和珍愛,而是背叛和厭倦。

男人是有徵服欲的生物。面對自尊、自愛、自強的女性,面對敢於挑戰他們,對他們不唯命是從,而且不那麼在乎他們的女性,反而會激發他們的好勝心與征服欲,對這樣的女性產生重視,從而收斂自己的行為。怕失去,才會珍惜,一個自帶人格光芒的女性,會更令男人們著迷。

越是遷就的愛情,越不容易到達幸福的終點。做一個自強自立的人,從物質到精神上都不依賴他人,學會拒絕,學會說不,才會贏得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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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不要為小事擾亂自己的內心,學習茶道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