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九部》(143)
《我們是在受害還是在施虐?》
我們極難評估自己的一生是在享福還是在受難,我們整體性接受的生活極難評估其好壞,我們已經感知正在感知和將要感知的一切是不是應該的?我們在生活著,我們為什麼要像這樣生活?我們該怎樣生活?作為個人,我們在接受著一切還是在施行著一切?我們在接受生活還是在參與生活和推動生活?顯然,生活不過是一堆的概念和邏輯在運行,我們每個人就是這些概念和邏輯的執行者和接受者,分解開來,我們就是這一套概念和邏輯的本身,執行和接受都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其實生活就是我們,我們就是生活。
我們喜歡習慣性地抱怨生活,我們極容易把自己看作是生活中的受害者,我們身歷的一切磨難都拜生活所賜,我們都在揹負著沉重的生活,我們都在接受著生活的洗刷與磋磨,我們都在生活中流汗、流淚、流血。生活是什麼?生活就是我們面對的一切。生活的一切是什麼?生活的一切來自哪裡?我們總是認為,生活主要是由外部事物構成,個人只是生活的接受者和參與者,當我們抱怨生活的時候,我們在抱怨什麼?我們在抱怨世事的無常、在抱怨人心的險惡、在抱怨命運的殘酷。
我們在抱怨一切不如人意、在抱怨一切事與願違、在抱怨一切易變易逝、在抱怨一切不可捉摸和不可駕馭……我們抱怨生活時候的邏輯關係是:我在生活,我在承受著生活的重負。我與生活是一種被割裂開的兩方,我是一方,生活是一方,生活可以與我不發生關係,我在生活並不是我的生活。生活的元素是外部事物與他人構成的,我們抱怨生活的時候絕不是在抱怨自己。這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是生活的客居者而不是生活的主體,我們通常以為是生活欺騙了自己和虐待了自己,自己是生活的受害者。
我們與生活的邏輯關係被我們的思維弄顛倒了,其真相不是我在生活而是我的生活。生活就是我們的觀念、思想與行為在交織運行,生活中不是誰在決定誰和誰在左右誰,我們在互動在互相決定和互相左右,每個人在生活中的主體元素不可更改,我們就是生活本身。生活就是我們,就是我們的觀念、思想、情感以及行為的綜合體現。當我們在抱怨生活的時候,何嘗不是在抱怨自己?
然而,我們抱怨生活的時候有自責的成分嗎?我們抱怨生活的時候是在批判自己嗎?我們抱怨生活的時候是在否定自己嗎?完全沒有,我們認為生活如此這般與自己沒有關係,是生活的概念與邏輯害了我們自己。而這些概念與邏輯來自哪裡?顯然,就來自我們對生活的賦予,正是我們自己賦予了生活戕害我們的可能,正是我們給予了生活戕害我們的運行能力,正是我們一手製造了生活戕害我們的事實內容。我們該怪生活還是該怪我們自己?生活是我們的全面顯示,我們是生活的受害者還是生活的施虐者?
生活在對待我們,我們也在對待生活,生活對待我們的一切方式與內容,就是我們對待生活的一切方式與內容。生活冷漠殘酷地對待我們,我們也在冷漠殘酷地對待生活。我們認為在邏輯上,生活主要是由他人組成的行為事實,他人怎麼對待我,我也就怎麼對待他人。不過這種行為推動力不會消失,我們怎麼對待生活,生活就怎麼對待我們自己。生活不分我與他人,生活的力作用到每個人身上,毫釐不爽。我們怎麼作就怎麼受,能說我們是受害者還是施虐者?我們對生活做出的就是我們所受的,如果我們是受害者,受誰之害?
這個荒謬的邏輯錯覺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認為我他有別,我是受害者,他人就是施虐者。殊不知,生活調和了這種我他關係,生活讓人分不清彼此,人人都是受害者,但人人又都是施虐者。生活作用到你身上的力你又如實作用給生活,綜合的交織的生活又將這些力作用給每一個人。在這種作用力中分辨出差別意義不大,我們試圖在這種差別中苟且偷安更純屬愚昧之極,生活的整體性和綜合性消彌了人與人的差異,誰能夠獨立於生活而不接受生活給予的一切。
我們應該怎麼對待生活就是我們應該怎麼對待自己,生活該怎麼樣?我們該怎麼做?這個關係還不清楚嗎?(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