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晚年,賦閒在家,生活看似逍遙自在,其實各有各的苦衷,尤其是那些沒準備好安享晚年的人,人老了最怕什麼?如果讓我作為一個執業14年的律師來說,我可能會覺得老了就怕子女因為遺產繼承的問題爭得魚死網破,一個家分崩離析。
#上海家理律師事務所#
不要考驗人性,也不要高估了人性,目睹了不少家庭因為 的問題而面紅耳赤,想大家普及一下關於繼承人順序分配原則:
《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規定中子女、父母、近親屬的範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由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而為了防止紛爭,提前對遺產分配是明智的選擇。
拋開律師的身份,如果問我這個問題,我象了一下,應該是當我沒有行動能力、不能自主生活的時候是我最害怕的。
久病床前無孝子,累人又累己。難免有些唏噓,但是轉念一想,沒有暢快的過完我這一生,或許才是最讓人遺憾的。
人活一世,總說有能力的人責任越大,每次當我為當事人提供了幫助,哪怕隻言片語,我都覺得慰藉和欣喜,或許當我老了回顧一生的時候,遺憾會少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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