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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民國才女張愛玲曾說過:“婚姻,是一種經營;婚姻,是一種信任;婚姻,更是一種包容。相互理解、相濡以沫、恩愛相攜,更兼有共同的家庭責任和義務。”
想要經營好一段婚姻,需要男女雙方的齊心協力,倘若其中一方開了小差,事事不以小家庭為先,那麼,這段婚姻遲早要走向離散的結局。婚姻裡,女人最怕遇到婆媳不和,而男人則最怕遇到一個“扶弟魔”妻子。
“扶弟魔”女人的可怕之處,沒有經歷過的男人恐怕不會懂。娶了這樣的女人進門,彩禮只是第一關考驗,男人家拿出了幾十萬的禮金,女人沒有半分錢的陪嫁,還把禮金全數留在了孃家,美其名曰“父母養我不容易,我得報答他們”。
若只是這般,倒也罷了,只要婚後女人能跟自己一條心踏實過日子,男人尚可容忍,最怕的就是進了門以後,女人照舊拎不清,偷拿小家的積蓄無底線地幫扶孃家。縱使婆家家底再豐厚,也禁不起女人這般折騰。
02
“怎麼樣?現在後悔了吧?沒了我的日子,你是不是度日如年?這樣吧,你先給我孃家弟弟買套三居室,我就同意和你復婚!不過,復婚以後,你事事都得繼續聽我的,不管我孃家人有什麼需求,你都得無條件答應!”
離婚後一個月,陳啟翔接到了前妻樂樂打來的電話,聽著手機那頭前妻得意洋洋的言論,陳啟翔只覺得好笑極了。倘若一開始他知曉這個陌生的手機號碼是前妻樂樂的,陳啟翔必定不會接聽。
離婚後的他,並不想再和前妻有任何瓜葛,在領完離婚證的那天,陳啟翔就拉黑了前妻樂樂的所有聯繫方式。前妻倒也機智,換了一個全新的手機號碼聯繫陳啟翔。
陳啟翔和前妻樂樂始於校園戀情,他們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照理說,婚後會幸福快樂。可自從談婚論嫁的那一刻起,兩個人便時常起爭執,兩顆心的距離也因為金錢利益越來越疏遠。
為了娶前妻樂樂進門,不算婚房和車子,單單是禮金,陳啟翔家前前後後共掏出了28萬左右,這對於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來說,並非小數目。為了給兒子陳啟翔娶上媳婦,父母向親戚借了個遍,揹負了很多外債。
03
前妻進門,只帶來了幾床被子作為陪嫁,陳啟翔心裡當然有不滿,但也不好多說,誰讓他喜歡樂樂,非樂樂不娶呢!只要兩個人今後安穩過日子,債務可以慢慢還清。
可婚後,前妻樂樂每個月的工資一到賬,就直接給孃家父母和弟弟轉走了,家裡的開銷全都要靠陳啟翔的收入來維持。每個月的房貸、車貸,再加上親戚的欠款,陳啟翔倍感“鴨梨山大”。
房貸可以慢慢還,親戚的借款,陳啟翔不好一拖再拖,為了早些還清債務,也為了不讓父母多操心,陳啟翔只得一人身兼多職,下了班的他,還要騎電動車送外賣,生育問題,也是暫時擱置。
辛苦打拼了5年,總算是還清了親戚的外債和車貸,彼時的陳啟翔的肩膀上只剩下了房貸這座大山。但就在這時候,前妻樂樂又開始作妖了,她已經不能滿足於拿著自己的工資補貼孃家了,還要求陳啟翔給孃家弟弟買一輛全款新車。
04
陳啟翔當然不同意,他認為自己沒有義務給小舅子買車。再說了,當下的他手頭裡的積蓄也就10萬左右,沒了這筆錢,他就徹底成了窮光蛋。讓陳啟翔沒想到的是,前妻樂樂竟然瞞著他,偷偷挪用了這筆錢給弟弟買了車。
兩個人為此大吵一架,前妻樂樂氣憤提出了離婚,陳啟翔心有不捨,打算繼續吃啞巴虧,倒是跪下挽留了。但是,前妻樂樂想要給他一個教訓,固執地拉著他去了民政局。一個月後,兩個人拿到了離婚證,正式分道揚鑣,至於車款,陳啟翔也沒追要。
離婚後,陳啟翔繼續努力工作賺錢,他本不打算再婚,但就在兼職送外賣的過程中,他認識了一個離異、一人單幹的飯店老闆娘,老闆娘聽聞他的遭遇,很是心疼。再加上陳啟翔長相出眾,身材高大,老闆娘對她很是中意,兩個人快速開啟了談婚論嫁的進度。
“我再婚了!別再聯繫我了!”撂下這句話,陳啟翔就掛掉了電話,不惡語相向,是他對於前妻最後的寬容。
娶妻不娶“扶弟魔”,男人不怕和原生家庭貧困的女人結婚,更不會小心眼到不願幫扶妻子的孃家。俗話說,救急不救窮,男人不能容忍的是女人無底線地幫扶。
當下這個社會,人人賺錢都不容易,試問,哪個男人願意把自己辛苦掙來的血汗錢拿去貼補他人?平日裡緊衣縮食攢下的錢款,被妻子拿著去給孃家人買房買車,買名牌衣服鞋子,換做任何一個男人,都不能接受。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