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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顧:

跟我在一起讓我照顧你,你的愛我每時每刻都需要。

你說得有我在,勝過世上千千萬萬的話。

我愛你,所以卑微到塵埃裡,然後再開出花來。

有心在一起的人,再大的吵鬧也會各自找臺階下。速度重歸於好,離心的人,再小的一次彆扭,也會乘機找藉口離開。

如果你願意,我就鍾愛你。如果你不願意,我就單相思,你願意嗎?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知道了什麼叫一見鍾情。從此,我要用心呵護你一輩子,祝你天天開心,永遠漂漂亮亮。

讓離別之杯,斟滿愛戀的佳釀。重逢之日,我會親自送到你手上,讓相思的淚水滋潤乾涸的心田,讓永恆的相愛散發出醉人的濃香。

像需要正餐那樣需要你,像喜歡零食那樣喜歡你。

有些人對你說了好幾次我愛你,也不一定是真的。有些人看起來毫不在乎你,其實你不知道,他忍了多少次想要聯繫你的衝動。

因為你我懂得了成長,可你依舊是我的傷痛。

一:和不喜歡的人,就這樣相親認識了。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我33,他35。我身高169,他180,看起來也很般配,都是本科學歷。

我倆都不醜,之所以沒談過戀愛,是因為我們都是從小不和異性玩 比較內向靦腆型的。

我們很傳統,對我們來說自由戀愛很難。他不會追,我對戀愛也不感興趣。就連相親也是挑挑揀揀的,就這樣兩個戀愛睏難戶走到了一起。

我父母對他比較滿意,因為他面善,看起來就是傳統正派的人。雙方家庭各種理念也一樣,十來天就訂婚了,對他確實沒有一點感覺。

只是覺得不討厭,倆人也沒有共同話題,更沒有共同愛好。只憑感覺和細節還有父母的建議,覺得對方和他的家庭很靠譜。再加上自己確實已經是大齡剩女了,老家形勢就是訂婚結婚比較快。

二:和不討厭的人,我決定先結婚後戀愛。

身處其中也就慢慢就接受了,我父母在外做生意三四十年了,眼光還是可以的。我相信他們,而且我也沒愛過誰,覺得只要人品沒問題,父母通情達理,經濟基礎有個差不多就能過日子。

剛好他也符合我的擇偶標準,身高學歷長相家庭什麼的都能過關,當然我也符合他的要求。

訂親後談了一段時間戀愛,也沒有喜歡上他,他也是第一次談戀愛的緣故。不會說什麼甜言蜜語,說話特別直男,情商也不算高。

對女生也不夠紳士,但是一舉一動都在用心滿足我。只要我開心,只要我喜歡吃的,只要我要的,他都毫無怨言地去做。

他在我之前沒有牽過女生的手,第一次牽我的手都是顫抖得,僵硬的動也不敢動。

他又好笑又可愛。

三:和先愛上我的人步入婚姻,我有了別樣幸福的感覺。

他結婚前在外地工作,每週只休息一天。加上車次的原因,當天來就得當天走,即使只見我幾個小時,他也會從幾百公里外來見我。

我的事從來都放在第一位,什麼事都想到我。嘴笨什麼也不說,但是一舉一動都做到了。我也不是十幾二十的小姑娘了,各種細節真的是能看出來的。

婚禮和老家裝修都是親力親為,他怕老人眼光不好,怕操辦的我不滿意。在他能力範圍內把最好的都給我了,所有的一切都是照著我的喜好來的。

各種禮金和各種繁瑣的婚禮流程都考慮到了我們家和他們家也特別靠譜,辦事很給力。所以,結婚特別順利。

定親到結婚的過程,就是我慢慢接受他作為我丈夫的過程。嫁給自己喜歡的,不如嫁給喜歡自己的。

第7天決定訂婚,第11天訂婚,談了兩個半月的戀愛就決定結婚。結婚前一個多月拍婚紗照的時候,我倆連接吻都沒有過,互動的時候我尷尬的腳趾摳得。

他還好一直護著我,扶著我,陪在我身邊。拍完婚紗照後有了擁抱,再後來有了肢體碰觸,結婚前半個月我才接受了他。

新婚夜真正結合成為夫妻。其實,我們就是因為大齡而有太多的恐懼,已經牽絆住我們追求愛情的腳步了。

今日話題:

大齡剩女的無奈的歸宿:就和不喜歡的人,和不討厭的人完成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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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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