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網友說:
“丈夫的前女友一直是我心裡的刺,他們分手五年了,前女友都結婚有孩子了,可是丈夫手機裡還存著他們長篇大論的聊天記錄,讓他刪,他刪了,但是人明顯不對勁了,男人是不是永遠忘不了交往多年的前女友?”
勿染說:
這年頭結婚的人,多半都會有前任,區別是交往時間長短。
交往七八年的初戀,肯定是有些難忘的,因為回憶多。
如果相處不錯,後來分手又跟一些現實障礙有關,那遺憾就更多。
這樣的情況下要忘記也比較難。
再說了,有些記得只是偶爾會想起來,會有點觸動。
再怎麼忘記一個人,也不可能完全想不起來。
所以你怎麼要求一個人忘記別人呢?
又不能直接抹去他的記憶。
他那些成年後的記憶又不是很久遠,能想起來也是極正常的。
沒有刪掉曾經的痕跡,其實也不代表他就會跟對方如何如何。
刪掉了也不代表他就從心裡刪掉了那個人。
總之,即使他還記得,也不代表他後來對戀愛結婚的人就不愛了。
所以主要還是看他對你好不好,看兩個人相處時你能不能感受到他的愛。
當然,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最愛的人是自己。
可是一旦在意那個“最”字,就會陷入一種執念裡。
別說“最”了,就是希望被別人愛,也算是一種執念。
最好的辦法還是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讓自己本身充滿愛,而不是生怕別人不夠愛自己。
也不用拿自己跟他的前任比,當初你們不認識,他只是先遇到她。
也可以當這一切只是命運安排,他們的緣分在前,你們的緣分在後。
若是你很在乎他,那麼好好跟他在一起生活,期待憧憬維護你們的未來就好。
總之不要強行去做什麼。
強行要求對方忘記、只會加深他對前任的印象。
你要是一次次提起,反而是在提醒他那個人很重要。
只要現在沒有交集,沒有來往,沒有什麼越軌的舉動,就只能選擇尊重對方。
更重要的是,不要去擔心他們會如何。
因為一般情況下都是怕什麼來什麼。
自己放下這個事、那個人,才能讓這事平息或停止。
如果自己非要往這事裡鑽,怎麼都放不下想不通。
那你能做的是什麼呢?
若是你真的很愛他,而他又因為初戀而鬱鬱寡歡生活得不開心,那你可以同情他,甚至可以成全他去找前任,畢竟他也很痛苦。
若是你不愛他,那你可以很計較,直接通知他:你要是一直念念不忘前任,你就去找他吧,別耽誤我,別利用我,別拖著我,別浪費我的感情……
若是又愛又不太愛,只是覺得對方是合適的理想的婚姻對象,條件好,性格好,或是找不到更好的,那就不要計較這個“瑕疵”,畢竟得到完美伴侶或完美婚姻還是很難的。
總之,看自己到底想要什麼?能捨棄什麼?
成年人不都會權衡利弊嗎?
如果反問反觀自己後發現,自己只是不服輸,不甘心,覺得領土被侵犯了,覺得自己被前任比下去了,那這心裡的刺就只能受著了。
人有時要直面自己的真心思,才能解決問題。
逃避自己的問題,只挑對方的問題,是沒辦法有好結果的。
而很多時候想要開心,只需要自己轉個念頭就行了。
指望別人的行為符合你的意願來開心、那是很被動的,也是很累的。
所以,心裡的這根刺別指望他人來拔,自己才是起因和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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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勿染,有幸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