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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興邦是二婚,前妻因病在兩人婚後第8年的夏天就去世了,當時他傷心得,幾乎覺得自己整個世界都坍塌了。他與前妻兩人真的很相愛,當初從他還只是一個不名一文的窮小子的時候,這個女人就跟著他,從一無所有隻能租城中村裡面的那種小平房一路到兩人有了房子、車子、孩子、存款以及穩定的事業,這裡面,他前妻功不可沒。
要他回憶這段感情,首先映入腦海的就是:患難與共。真的,他想自己再也找不到另外一個女人,願意義無反顧地在當時他還一無所有的時候表示願意嫁給他,這才給了他相當大的勇氣與動力。
更讓他感激的是,前妻孃家也是很大力支援自己的女兒跟女婿,並沒有阻礙他跟前妻的婚姻,相反在他們需要幫助之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即使自己家境也有限,可湊錢也要幫他度過難關,妻子懷孕、生產、坐月子、帶孩子,都是岳父母一手包辦的,沒讓埋頭忙事業的他,操半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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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他依舊對任何人都公開表示自己這輩子最感謝的人,就是自己前妻的父母,他仍然稱呼對方為“爸媽”,妻子去世3年,他都依舊每年只要一有時間都要帶著他跟前妻今年已經6歲的兒子,經常去看望一下他的這對岳父母,儘管老人不要,可是每個月的生活費他也會按前妻在世之時一文不少地給著。
至於現在的這個續娶的妻子黃酈,是他母親安排相親認識的。原本按他的想法,前妻走了,他的愛情之樹也就枯萎了,他認為自己今生忘不了前妻,也擔心自己兒子會因為他再婚受委屈,因此不打算再婚了。
可老人的看法不同,她總是說,人生還長,他還年輕,總有人先走一步,可自己的日子也還是要繼續。說再婚是給他一個完整的人生,也是給他兒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看她為自己操心的樣子,他不忍拒絕,這樣才鬆口答應相親。
黃酈的出現,給他感覺很清爽,有那麼一瞬間,他彷彿回到了第一次認識前妻時的感覺,因此而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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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他現在的個人經濟條件相當出眾,自己也一表人村,年紀三十三歲,正當年,她很中意。
兩人認識之後,他母親總是約對方來家玩,看到自己兒子也很喜歡跟她玩膩在一起,這個之前沒結過婚,更沒生過孩子的女人親和力相當強,與孩子很親近,那種發自內心的純真與善良不像是裝出來的。
雖說這不代表她能成為一名好繼母,最起碼是一位有愛心、也喜歡孩子的女人,時間久了,他放下心了。一切進展如意,兒子也不反感兩人相處,他也經常給她買點禮物,逗得對方也很開心。
結婚的時候,她孃家母親一開口提出要60萬彩禮,在當地屬於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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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家嫁女兒,也就收個十萬彩禮,可他看她家條件確實也一般,上面還有個哥哥也一直未婚。
原本也是打算多出一點的,可這個數目多少有點出乎意料,不過按他的情況,還是拿得出來。他後來才知道,他們願意沒結過婚的女兒嫁給二婚還帶著兒子的自己,主要就是實在需要錢。
他當時覺得她家人貪心,心內生出了反感。之後看了眼她,用詢問的目光問她的意思。她垂下眼睛不敢與之對視,可嘴巴卻吐字清晰地說自己一切聽家裡的。
他就知道了,她對自己之前相處所付出的感情,有可能只是一種交換而已,只是他現在不知道她跟自己兒子的感情是否帶有目的性。
最後他還是答應了,但是提了個條件,如果婚後三個月內不合適,他可以要求終止婚姻,結婚證也在酒席後三個月之後等她通過考驗期再說,不過彩禮可以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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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先給錢,至於後面的事情聽沒聽清楚,她家人當時那副兩眼放光的樣子,他都有點懷疑。
還沒等他心下對這個即將成為自己妻子的人產生一點同情之時,她的父母毫不猶豫地替她一口答應了。嫁過來後,家裡的一切家務,他都讓母親全都拿給她在做了。以前操勞不已的母親從此清閒了下來。
過了還不到一個月,黃酈受不了了,出言埋怨道:“嫁給你,我怎麼是來幹活的?”“你媽要價60萬,附送保姆服務。這以後就是你跟我婚姻的重頭戲了,接受不了,可以隨時走人。”他冷冷地說。
一個遇到過像他前妻那樣女人的男子,又如何看得起一個為他錢財而來的女人呢?不管通得過還是通不過三個月的考驗期,一個在丈夫眼中失去了自尊的女人,等待著她的命運可能註定不會是太美滿與太好的。
有些事情,從一開始就註定了之後發展的方向如何,對於婚姻,年輕人真的應該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