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愛情不分年齡,遇到合適的人,勇敢的愛。
也有人說,人一旦過了40歲,就很難有愛情,因為人到中年,會越來越務實、現實,而愛情是簡單的、純粹的、無私的。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希望自己有個伴,即便是經歷過失敗的婚姻,他們依然對愛情充滿了期待和希望,只是兩人相處的時候需要更多的包容和付出,否則的話很容易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事件回顧:
鞋帶風波
楊嬌娥(化名)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她和前夫離婚後就帶著兒子康康一起生活,日子雖然過得辛苦,但是也很踏實。
後來楊嬌娥經人介紹認識了出租車司機胡春峰(化名),五十多歲的胡春峰離異後一直跟兒子小胡生活在一起。
他對四十多歲的楊嬌娥一見傾心,之後他就對其展開了熱烈的追求,不僅每天車接車送,還對康康也非常照顧。
楊嬌娥把這一切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半年後她和兒子搬進了胡春峰的家。
楊嬌娥的家人知道後都為楊嬌娥感到高興,楊嬌娥也覺得離婚後能夠碰到一個對自己這麼好的男人真的很幸運,所以她覺得自己會跟胡春峰領證結婚,甚至白頭到老。
可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僅僅四年後,楊嬌娥便忍無可忍地提出了分手,胡春峰自然是不同意分手的,他好言相勸無果後,就憤怒地提出要分手也可以,你給我30萬。
楊嬌娥見胡春峰如此蠻橫,就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可是這樣顯然也解決不了問題,為了和胡春峰好聚好散,楊嬌娥向調解員尋求了幫助。
在調解現場,楊嬌娥流下辛酸的淚水,她告訴調解員,起初的時候胡春峰給她的感覺特別好,不僅對她照顧有加,還把工資交給她保管,讓她非常有安全感。
但是自從她搬進了胡春峰的家裡後,才發現胡春峰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會對她發脾氣,而且胡春峰的兒子小胡對她也是非打即罵。
對於楊嬌娥的指責,胡春峰顯得滿不在乎,他笑著說,你就瞎編吧,我沒有什麼對不起你的地方。
為了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楊嬌娥告訴調解員,她養的狗把小胡的鞋帶給咬斷了,小胡知道後氣急敗壞地把小狗打了一頓,楊嬌娥看到後心裡雖然不是滋味,但是也沒說什麼。
誰知第二天早上小胡起床後看到小狗又是一頓暴打,楊嬌娥眼看著小狗被打得半死不活,就上前阻攔小胡,並對他說:“不要再打了,再打就打死了,你那個鞋帶是可以買到的,你買或者我給你買都行。”
小胡聽了楊嬌娥的話不但不住手,反而對她惡語相向,他說:“這是我的家,你算老幾,敢管老子。”
楊嬌娥氣得直哆嗦,她隨即給胡春峰打了電話,誰知胡春峰迴來的時候卻一句也沒說自己的兒子。
說到這裡,楊嬌娥委屈地又掉下了眼淚,一旁的胡春峰則說,我之所以沒當著你的面說我兒子,是怕你倆吵起來。
胡春峰還說,之後我就跟你搬出來住到了你們家,這也是我對你最大的支持了。
按照胡春峰的說法,他在兒子和女友之間選擇的是女友,這也說明他對女友有多麼的重視和在意了。
別有用心
可是楊嬌娥卻對胡春峰的話嗤之以鼻,她說,剛開始我也挺感動,但是後來我發現他是別有居心。
楊嬌娥說,之後沒多久,胡春峰就提出不再把工資交給楊嬌娥,而是要楊嬌娥養他六年,這樣的話他就能攢錢給自己的兒子結婚。
對此,胡春峰並沒有否認,他理直氣壯地說,我跟她在一起四年,給她花的不止三十萬,她不跟我結婚也就罷了,還一吵架就跟我提分手,所以我才有這個想法的。
接著胡春峰告訴調解員,真正算計的人是楊嬌娥。
原來當初他們剛交往的時候,胡春峰有六萬塊錢存款,楊嬌娥要買房子,但是她只有19萬塊錢,直爽的胡春峰二話沒說就把自己僅有的六萬塊錢給了楊嬌娥。
隨後楊嬌娥就用這25萬付了首付買了一套房,但是房子卻寫在了兒子康康的名下。
胡春峰說,楊嬌娥傾其所有買了房子後,手裡沒有錢還貸款,房子的貸款都是他還得,如今房子的市值已經漲到了150萬,不僅跟他沒有任何關係,女方還要跟他分手,他覺得自己非常虧。
楊嬌娥聽了胡春峰的話氣得直搖頭,她說:“那時候咱們感情好,你願意付出,我也沒辦法啊。”
胡春峰說,你的意思是我活該唄?我跟你處了四年,錢和人都沒得到,換成是你你甘心嗎?
靈堂風波
楊嬌娥並不接茬胡春峰的話,而是告訴調解員,她每天都活在恐懼當中,因為胡春峰隨時都可能情緒失控。
據楊嬌娥說,過年的時候她的弟弟楊光輝(化名)來她家吃飯,席間她弟弟無意中提到了她前夫,結果胡春峰就當場大發雷霆,並說:“吃飯吃飯,吃飯的時候別說話。”
楊光輝見狀尷尬的不得了,臨走的時候他對楊嬌娥說:“姐,你這是給我找的什麼姐夫?你家我再也不敢來了。”
在楊嬌娥看來,胡春峰當著她孃家人的面發脾氣不僅是對她及家人的不尊重,更顯示了他這個人比較小氣。
對此胡春峰解釋說,他是因為聽到楊光輝稱呼楊嬌娥的前夫為哥的時候才生氣的,只是他並沒有大發雷霆。
胡春峰還說,他覺得楊光輝在他這個姐夫面前不懂得避嫌,一方面是因為他們不把他當成一家人,另一方面也說明楊嬌娥並不在意他,也不想跟他結婚。
但是楊嬌娥卻否認了胡春峰的說法,接著她說,她之所以提出分手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胡春峰對他的兒子不好。
據楊嬌娥說,她的母親去世的時候,她和兒子康康都在靈堂守靈,因為兒子要臨時出去辦事,她就讓兒子騎小胡的電動車快去快回。
誰知兒子辦完事之後就沒把電動車給小胡送回原位,小胡發現電動車不見了後就以為丟了,胡春峰知道後就衝著康康發了一頓怒火,楊嬌娥看到後就眼含熱淚地說:“我媽還在這躺著呢,你就別因為這點事說我兒子了。”
胡春峰聽到後竟然指著楊嬌娥說:“你閉嘴,都是你慣的,我這是替你教育他。”
經過這件事之後,楊嬌娥就決定和胡春峰分手,她覺得胡春峰一點都不在意她的兒子康康。
對此,胡春峰解釋說,他的兒子小胡比較好吃懶做,電動車找不到後小胡就表示沒法去上班了,他一聽說就火冒三丈,所以才忍不住發脾氣說了康康,不過他也沒有像楊嬌娥說的那樣,他只是說話聲音稍微大了點而已。
斷指
事後胡春峰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他主動找到楊嬌娥跟她道了歉,並表示自己一定改正錯誤。
可是楊嬌娥並不相信胡春峰能改,她表示每次胡春峰的態度都很好,但是他始終都改不了。
誰知胡春峰為了表示自己的決心,竟然跑到廚房拿起菜刀砍下了自己的小手指。
楊嬌娥說她被胡春峰的瘋狂舉動嚇壞了,她一刻也不敢跟這樣的男人待在一起。
對此,胡春峰說他只是想斷指明志,並沒有其他的意思。
胡春峰還說,他的手指砍斷後,血流不止,楊嬌娥雖然嚇壞了但是還是把他送到了醫院救治,本來他還挺感動的,誰知簽字的時候楊嬌娥卻對醫生說我們沒結婚,我籤不了這個字。
說到這裡,胡春峰的眼眶紅了,他抹了抹眼角說,我們在一起四年,你竟然對我這麼狠心。
但是楊嬌娥卻說,她害怕胡春峰會做出更瘋狂的舉動,更害怕受到更深的傷害,所以她才拒絕簽字的,因為她覺得只有這麼做才能讓胡春峰徹底失望,並對她放手。
楊嬌娥的話讓胡春峰對這對感情失去了信心,他表示只要楊嬌娥把那六萬塊錢還給他,並給他四萬塊錢當作補償的話,他願意放手。
對於胡春峰的要求,楊嬌娥原本是拒絕的,她堅持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後來在調解員的勸說下她同意給胡春峰十萬塊錢,只是她手頭緊張,需要分兩次把這些錢付清。
調解員見狀就給他們簽訂了協議,兩人都在協議上籤了字,不過楊嬌娥還是有點擔心,回去之後胡春峰會再糾纏她或者傷害她。
調解員對胡春峰說,希望你不要丟了感情還要把自己的形象也丟了,其實過好自己的生活最要緊。
胡春峰表示,他回去之後就收拾東西跑路,他不會再糾纏楊嬌娥也不會去傷害任何人。
楊嬌娥聽了胡春峰的表態後鬆了一口氣,她面帶歉意地說:“我知道你為我付出了很多,可是我們兩個確實脾氣不和,對不起了,我祝你幸福。”
胡春峰連瞅都沒瞅楊嬌娥,他說,都分手了,就不說什麼了,以後各過各的吧。
結語:
強扭的瓜不甜。
正如故事中的胡春峰和楊嬌娥一樣,胡春峰是希望和楊嬌娥領證結婚的,但是楊嬌娥卻以胡春峰脾氣暴躁,給不了自己安全感為由拒絕跟胡春峰在一起。
兩人在一起四年,胡春峰不僅付出了真感情也付出了金錢,可是他的付出換回來的卻是楊嬌娥的恐懼和逃離。
其實楊嬌娥堅決分手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胡春峰的情緒容易失控,他做出來的事情讓人覺得害怕,二是胡春峰對楊嬌娥的兒子不好。
對於楊嬌娥來說,她確實需要一份感情,但是兒子卻是她的一切,如果想要獲得她的肯定,那麼這個男人就必須對她的兒子好,顯然胡春峰是不合格的。
雖然胡春峰一再解釋自己只是說話嗓門大一點,脾氣比較急一點,其實說到底還是因為不夠愛,因為真正深愛一個人不僅會願意為她改變一切,還會愛屋及烏。
而楊嬌娥又是一個細膩的女人,她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溫柔體貼,對自己呵護備至的同時又能尊重自己,可是胡春峰就是一個粗漢子,兩個人根本就不是很合拍,分手也是必然。
不過楊嬌娥在不確定跟胡春峰會過一輩子的情況下,不僅借錢買房子還讓他幫還房貸是有點自私的。
當兩個人分手的時候,胡春峰覺得自己有點虧,楊嬌娥的反應卻讓人大跌眼鏡,她說你自己願意,我又沒讓你付出。
這讓胡春峰的心裡更加斷定楊嬌娥跟自己在一起目的不純,他意識到自己賠了夫人又折兵,這個時候的他想止損,所以提出三十萬的要求。
其實當胡春峰說出金錢的賠償時,兩個人的愛情就已經戛然而止了,而這種愛情從頭到尾都是變了味的,因為中間有太多的利益糾葛,以至於兩人分手的時候有太多的經濟賬要算。
楊嬌娥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做法是不明智的也是偏激的,畢竟從頭到尾她在經濟上是受益的,她不僅在胡春峰的幫助下買了房子還度過了最艱難的時期,之後在生活花銷上她也借了胡春峰不少力。
但是不管胡春峰怎麼付出,楊嬌娥都不滿意,其根源是胡春峰達不到楊嬌娥的情感需求。
每個人都應該明確自己的情感需求,方能知道自己找什麼樣的伴侶,而不是出了問題就說對方脾氣暴躁,那樣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糟糕。
人們常說,分手見人品,如果兩個人真的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
作為成年人,更應該灑脫一點,千萬不要因為想要宣洩情緒而去毀了自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