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社會終究不可能是理想化的,僅人本身存在著生死這事,就理想不了。所以藝術一定是要瞄著社會的不理想甚至是黑暗的那部分去的,沒有哪個藝術家能免俗,莫言肯定也不行。
比如寫情歌,奔著“怨”字去寫,這是流行的必要條件。有沒有歌頌美好愛情的,有,但這種歌非常罕見,為什麼?因為現實的美好愛情需要你去歌頌嗎?沒必要啊,即使歌頌也是把現實拔高,成為其他人的理想。
文學也是如此,都是從“怨”入手。能把怨表達的邏輯清晰,那就是合格的作家。繼而展示下宏大敘事,將“怨”放在一個特定的社會背景下,讓讀者有代入感,產生一部分共情,那已經是優秀作家了,莫言屬於這一類。
但這遠遠達不到偉大作家的標準,因為總體上,莫言這類作家表達的還是個人情感,以自己的經歷為基礎表達對某個人或者某個群體不幸遭遇的理解與同情,實際上內心深處是在為自己或者自己的小團體發聲。
賈平凹、張賢亮的某些作品通過性來闡釋情感的苦悶與掙扎,說起來都是對人性的探索,一副深不可測的聖人視角。其實就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為自己開脫罷了,表達的無非是,我很渣,但這是人性使然,所以渣這事不賴我。這和那種說:我抽菸喝酒紋身濫情,但我是好女孩有異曲同工之妙。
文學表達如果對深層次的東西不做挖掘,其實就是講故事,停留在故事講得好不好,是否精彩這個層面,那所謂的大師最多就是匠人水平。若更深一層,卻只停留在自己主觀上想針對的那個層次,那就有理由懷疑這個作家是為自己的某種私利在服務。
比如在路上摔了一跤,批判路不平,繼而批判修路的人不行,這有錯嗎?當然沒錯,但如果就到這了,只針對修路的人沒把路修好,就不再往下說了,思想深度也就到這了,就不能被稱之為優秀作家。如果是有意為之,那就是顧及自己的眼前利益,不願意去挖掘最根本的東西。
真正大師級的作家一定是要不斷去追究造成路不平這件事的真正成因,探討的是人的本質問題,而不是將這種成因停留在某個階段,某類人的問題上,要挖掘的永遠是思想深度的東西。只故意停留在某一點,被人質疑夾帶私貨,這具備合理懷疑的條件。
由此來看,莫言的問題就出在他將文學表達的問題停留在了某個階段,而且總是停留在某個階段,如果不是有意為之,得不得諾獎先放在一邊,最起碼沒有資格被稱作大師。
前段時間司馬南一直在和莫言的粉絲爭論文學該不該揭露黑暗的問題。這種非此即彼的問題搞錯了質疑莫言的方向。因為嚴肅文學的本質是哲學問題,探討的是人性的本質,本就美好的東西不是文學要探討的事情。
因此莫言的問題並不在於其是否在揭示或者放大黑暗,而是其以大師的身份佔據解釋權,自立標準使文學淺層次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