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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已經快三十歲了,父母最頭疼的就是我的婚事了,原來我還真的不是很著急,我覺得男人最好的年華不應該用在家庭生活中,應該以事業為主,可是我直到現在,我仍舊沒有自己的事業,雖然也努力過,可是最終的事實證明,我不是強者。既然這樣,那麼我就想不如迴歸家庭中來,安心的找個好女人結婚算了。

我和女友認識了也有一年多了,我很愛女友,因為她不僅長得漂亮,身材又好,雖然脾氣不好,但是我覺得有脾氣的人都是有個性的,總之,就是喜歡一個人,看著她什麼都是優點的。

我和她交往,也真的是奔著結婚去的,並且因為我父母對我的婚事也是太著急了,所以一直催著我們趕緊結婚的,甚至為了能讓我們儘快的結婚,也是儘量的滿足岳母家提出的要求。

娶媳婦,就得給彩禮,這是很正常的,岳母要了二十萬的彩禮,我父母也答應了下來,不過當初岳母是說好的,這二十萬是給女友的,也就是給我們留著過日子用的,可不是給岳母的。

也是看出了我父母的著急,岳母又提出了要我們家在城裡給我們買房子,可是這個要求真的達不到,不過最後。還是答應了付首付買了房子。

為房子是期房,所以還沒有完工,我們就等著完工後裝修再結婚的,但是岳母看著就有些著急了,之前我也不知道她為什麼著急。等到前幾天的時候,我母親做了一些臘肉,讓我給岳母送過去,因為之前給女友打電話,女友電話關機了,所以我這屬於沒打招呼就過去了。

如果不是因為這,恐怕我現在還被矇在鼓裡呢,那天剛到他們家門口的時候,就聽到了岳母說:“ 下次你再和他約會就直接說,讓他早點把彩禮拿出來,你弟弟還等著用錢呢!”

女友說:“ 好的,我會說的,他最聽我的話了,我不僅告訴他抓緊把彩禮拿來給弟弟結婚用,以後我還要把你們接到城裡去享福,至於他父母,以後門我都不讓他們進。”岳母聽女友這麼說,她還一直誇女友懂事孝順呢!

聽了他們母女的話,門我沒敲,也沒有進去,轉身我就走了,隨手就把準備拿給岳母的臘肉,丟到了路邊的垃圾桶,我想與其給他們吃,莫不如喂狗了,可是話雖這麼說,現在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辦呢?除非就和她分手了,要不真有一天被他們榨乾了,恐怕哭都找不到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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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心理學:每一個職場人,都應該有一種危機意識,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