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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和相戀了兩年多的男友分手了,並且我也失去了我肚子裡的孩子了,我真的是覺得現在的生活是生不如死的。這一切,我知道和雙方父母都有關係,可是我現在最恨的人就是我的親媽。如果不是當初她擅作主張,我根本就不會失去這麼多,至少不會肚子裡的孩子。

我和男友是在兩年多年前的相親會上認識的,那是我朋友辦的,其實說是相親會,只不過是有幾個朋友,相互叫上了一些單身的朋友,最後大約能有三十多人,我們在一起吃吃飯,唱唱歌。一是為了相親,更多的也是為了樂呵和交朋友。

當時我對男友的感覺最好,而男友也是對我印象最深,就這樣,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們交往比較頻繁,在了解了一段時間以後,我們決定交往了。

在我們交往的兩年裡,感情一直都是很好的,我很愛男友,他也很愛我,在我們戀愛了半年的時候,我們就同居了,並且也見過雙方父母了。對於我們的婚事,雙方父母都是持肯定意見的,並且當初我們家長見面時,順便把彩禮的事也說了。母親要了二十萬,對於婆婆家來說,這些彩禮確實有一些多,不過最後婆婆還是答應了。

我們的婚事本來是想等我們兩個人有了一些積蓄,再加上婆婆給的彩禮,可以夠買房的時候,我們再結婚的。但是沒有想到,在兩個月前,竟然查出了我懷孕了。

知道我懷孕,男友確實挺高興的,婆婆也高興,但是卻說因為我們著急結婚,所以彩禮真的沒有辦法在短時間內湊齊。我父母也為了這件事著急,最後我母親說要公婆打欠條,而婆婆又覺得這是對他們的侮辱,所以最後乾脆就說想結婚,彩禮就沒有了。

就這樣,雙方父母為了這事僵持不下,而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我和男友,還有我肚子裡的孩子。當初母親就說要帶我打胎,揚言讓我和男友分手,可是婆婆根本不害怕,也不妥協,但是我不同意打胎,也不同意跟男友分手。

母親見拗不過我,最後乾脆採取了極端的方式,直接在給我熬的湯裡下了打胎藥,就這樣,我的孩子沒有了。

因為我沒了肚子裡的孩子,男友也賭氣和我分手了,任憑我怎麼解釋,他也根本就不相信我,並且還說我和我母親一樣,是一個拜金的女人。

現在我真的覺得很痛苦,而這一切,都是母親造成的。如果當初她肯妥協,是不是我現在就可以和男友在一起了,我也不會失去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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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落日是天涯,望極不見家,當我們想家時,會想起哪一句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