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我的那個他,因為我的要強和倔犟。隨便找了一個人認識,剛開始特別排斥,慢慢的每天早餐,每天的問候,只要沒上班就帶我出去玩,讓我慢慢的對他有了好感,百依百順,我叫他往東不敢往西。可是這種感覺並不好,當我聽到那個他找了個女朋友,我就決定跟他在一起了,就算不喜歡也要。可後來結了婚,有了個小寶寶。我的生活發生了變化,他開始不再關心我,不再每天發信息,不上班的時候,連給我多說倆字的敷衍都沒有,剛開始我還發脾氣,因為有了小寶寶,他就不怕我跟他分手了,因為小寶寶成了我的軟肋,他就會說你不回去看看你的寶寶啊,不去陪陪你的寶寶嗎。我只要兩分鐘不回答他就回家了,現在的我已經蒙了不知怎麼辦了。所有千萬不要逞強因為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而買單,除非你喜歡他,或者他是真的喜歡你。不要去找一個只對你好的人,只要他不喜歡你了,你就一無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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