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要說哪個人不自私,沒有一點私心,這個我是絕對不相信的。但是自私的人在某一個時間段,某個特定的事情上,針對特定的人也會做出無私的事兒來的。沒有哪一個人的自私是絕對的。但如果自私道讓別人對你失望,對你寒了心,那就過分了。
你和某一個人談戀愛,或者說你和某一個人結婚一定是有感情基礎的,一定是有愛的因素的。但即使這樣生活在一起,我們往往還是會做出自私的事情來,甚至自私到讓另一半可怕,讓另一半寒心。
在孝順父母的事情上
哪一個人沒有父母,哪一個人不是父母含辛茹苦把自己養大的。當你有一天長大了,走進社會了,遇到了相愛的人,兩個人也結婚生子,但是父母的恩情我們永遠不能忘。這個時候要在物質上孝順父母,要在時間上陪伴父母,要在情緒上關心父母,陪父母聊聊天。你也有權利要求你的配偶孩子和你一起孝順自己的父母。
但你同時也要孝順對方的父母,雖說在這件事情上很難一碗水端平,做到絕對的公平,但是我們還是要儘可能不要偏心的太厲害。自己的父母常常買東西去看給錢,對方的父母只有過年的時候才去看一次。自己父母的生日或者身體都非常的重視,對方父母的家裡面有什麼事也只是應付一下。
孝順父母是非常好的傳統美德,也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對父母盡的責任和本分。但如果在婚姻的裡面,在孝順父母這件事情上,如果我們偏心的這麼厲害,一定會引起被另一伴的不滿,你孝順自己的父母,心疼自己的父母,那你的配偶也會孝順自己的父母,心疼自己的父母。你的父母是父母,別人的父母也是父母呀。所以這件事情上切不可太自私,切不可做得太過分了。
關係越親近,對方越愛你,你越在這件事情上偏心,對方就越失望,越寒心,對你意見越大。最理想的狀態是兩個人同心合意,孝順雙方的父母。你把對方的父母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去對待,那麼對方自然也會把你的父母當成畢竟他的親生父母一樣去對待。畢竟你這樣做,對方感覺到了你對他的愛也感覺到了你對他父母的愛,他怎麼可能對你這樣的愛沒有迴應呢?
在生活中的瑣事上
夫妻兩個人的生活肯定是有差異的,這個差異不管是大還是小,但肯定是有的。就拿最平常的吃飯這件事來說,自己想吃什麼就按著自己的口味兒來安排每天的飲食,那自己一定是吃的很舒服,吃得很舒心。但是你的另一伴很可能就不符合胃口,一次兩次還能勉強著吃,長時間不合胃口就不想吃了。
時間久了就會向你提出要求,讓你做飯的時候做他喜歡吃的,如果你還是一味自私的按著自己的口味來做,那對方就會去外面吃,甚至自己做著吃。當然我這樣說並不是說讓你一味做對方喜歡吃的飲食,只是說在生活,在吃喝上,在穿戴上不能過於的太自私。
自己工作累了回家就可以不做任何的家務,對方要把飯做好,把家收拾好,一切的活都是對方的。對方工作累了就必須要分擔家務活,因為這也是對方的家。為什麼會這樣呢?往往就是我們太自私了。
當我們有了自私的想法,做出自私的事情,向對方提出自私的要求了,那對方能高興嗎?能接受嗎?肯定是排斥的,甚至是反抗反抗的。所以如果我們真的愛我們的另一半,真的彼此之間有感情,就少一些自私的想法,少做一些自私的事情,少提一些自私的要求。這樣相處起來,感情才能越來越好,婚姻才能長久。
在工作和事業上
我們做自己的事業一是為了不依賴對方,二是使自己的家庭生活條件更好一點。並不是為了能有實力和自己的配偶對抗,我不用你養活了,我可以不盡到對家庭的本分,花自己的錢過自己的生活,從這個家庭裡面脫離出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最好就是你的事業失敗。
所以我們不能說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工作重於對方的事業和工作。對方和家裡所有的資源都要用來支援自己的事業和自己的工作,對方的事業和工作不重要,那這就非常的自私了。
那我們也不能說自己事業有成了,工作收入豐厚了,就向配偶提自私的要求,過分的要求,讓對方一味的來滿足自己,一味的來配合自己,那這也是一種很自私和很過分的做法。
我們應該各自有自己的事業和工作,相互的支援和幫助,並且我們做事業或者做工作都是要使這個家的物質條件更好一點,而不是為了其它的自私的目的。
總結
所以說我們在婚姻當中,在孝順父母尚在生活上,在事業和工作上,我們都不要過於的太自私,自私的傷對方的心,讓對方對我們失望,自私的讓對方都感覺到了害怕。因為過於自私的想法和做法以及要求,最終的結果是導致你會失去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