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女兒去修腳,碰到了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十分健談,也很有談話技巧。看到女兒的校服,就問我女兒在哪上學,碰巧老太太的女兒就是我姑娘學校的老師。
我並不是一個特別愛和陌生人說話的人,骨子裡就有些冷漠。老太太三句我一般就接一句,自顧自的玩手機。但是老太太並不尷尬,總是找到話題讓我接上一句半句。聊了十幾分鍾,修腳師傅終於有時間來給老太太端來了泡腳的水。這時問題來了,老太太說,她以前出過車禍,右邊胳膊不能用力 ,不會挽褲腳 ,脫鞋子和襪子,讓我幫一下忙。修腳師傅,馬上接過話題,說我幫你。老太太又嫌褲腳離水面太近 ,讓我幫她把褲腳向上挽挽,修腳師傅剛好出去了,我伸手把她的兩個褲腳都挽了上去。
舉手之勞以後,老太太話更多了,告訴我她是和她老伴一起來的,老伴愛溜達,不愛守著她 ,因為老太太那次的車禍腿也受了影響 ,走路也走不快,她老伴就更嫌棄她了 ,去超市讓她在外面等 。老太太說:“昨天晚上那麼冷,讓我在冷風裡吹了半個小時,他才回來。”言語間滿是憤懣和不滿。
我抬頭看著她,並不知道該怎樣去安慰她。老太太接著說,年輕的時候為了照顧老伴的父母,工作都辭了,為了家放棄了很多,現在自己不能照顧老伴了,就被嫌棄。給老伴說以前的付出,老伴說,太喜歡說過去的陳芝麻爛穀子。
我心裡突然就湧上了一股淡淡的感傷,只能安慰到:你照顧了老人,你做到了為心無愧。老太太並不認同我的說法,覺得自己這麼多年的付出虧的很。
心中忽然就有一股鬱氣,無論男女,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並不幸福,互相折磨,為什麼還有人一定要他們繼續下去,美其名曰,保持家的完整。一個沒有溫暖和愛的環境還能是家麼?少年在一起熬到老的一定還能作伴麼?還是好的伴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