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儒家文化的精髓,也是做人的根本。孝敬父母,尊重長輩,是為人處世的基本要求。
孟子曰:
“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一旦一個人被扣上了一頂不孝的帽子,就會遭到輿論和法律的懲罰。周圍人不願意與其走得過近,生意夥伴不願意與其合作,朋友不願意與其交往。在婚姻裡,配偶對自己的父母不夠孝敬也是婚姻走向破碎的一大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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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拒絕給父母養老,連贍養費也不肯出,當我們看到這樣一幕的時候,都會下意識地認為這個兒女不孝至極,會譴責這個兒女,會同情老無所養的人。然而,你看到的現象不一定是事實。
正如《破冰行動》中有一句臺詞:
“不是每一個人都能看見真相,但是每一個人都能成為真相。”
就像兒女不肯贍養父母這件事情,不一定是兒女的錯,也有可能是那位做父母的根本不配為人父母。
劉雲麗拒絕給自己的生父養老,遭到了親戚們和鄰居們的謾罵,這些她都可以不在乎,可是,母親的態度,讓她感到無比崩潰。
01.26年前,我父母離婚了,我成為了單親家庭的孩子;28年前,劉雲麗的母親劉阿姨在親人的介紹下認識了劉雲麗的父親王柏,兩個人就見了幾次面,就在雙方家長的安排下結婚了。
由於事先缺乏瞭解,所以劉阿姨婚後過得很不幸福。她不僅與丈夫沒有話題感,而且不得公婆的喜愛。結婚不到一年,王柏跟劉阿姨就爭吵不休,逼著劉阿姨答應離婚。當時,劉阿姨懷了身孕,沒有離成婚。
劉雲麗出生後,得知是個女兒,劉阿姨的公婆徹底失望了,逼迫劉阿姨簽署離婚協議書,女兒的撫養權歸劉阿姨。
如果只是因為父母離婚,劉雲麗也不至於這麼恨自己的父親。讓她無法原諒父親的是,在離婚的時候,父親跟母親約定了給她的撫養費,可是,媽媽一筆也沒有拿到。離婚不到一個月,王柏就帶著父母搬走了,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更別提給撫養費了。
“他欠了我十八年的撫養費,憑什麼要求我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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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劉阿姨帶著出生不久的女兒回了孃家。劉雲麗的舅媽是一個厚道老實的人,十分心疼自己的小姑子,在她的保證下,劉阿姨去了縣城,給人家飯店洗盤子賺錢,劉雲麗則跟著表姐一起長大。讀書的時候,媽媽依然在幹活,外婆則負責帶著劉雲麗和表姐一起讀書。
雖然在劉阿姨兄嫂和母親的幫助下,劉雲麗的日子過得還算安穩,但是她依然很恨自己的父親:“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我的舅媽沒有那麼厚道,願意收留我們母女倆,如果我外婆的身體沒那麼好,無法照顧我,如果我外婆家的經濟狀況不夠寬裕,我會過成什麼樣子?我之所以可以讀完書,是因為我外婆和舅舅舅媽以及我媽的努力,跟那個男人有什麼關係?”
在家人的辛苦教導和督促下,劉雲麗考上了一所不錯的大學,大學畢業後,劉雲麗為了減輕媽媽的負擔,放棄了考研,進入了企業工作。劉雲麗有了收入後,劉阿姨也不用洗盤子了。劉雲麗租了一套房子,把媽媽和外婆接了過來租住,對於舅舅和舅媽,她也十分孝敬,經常打電話給他們問好,逢年過節都會送些禮物。表姐出嫁的時候,劉雲麗還精心準備了一份嫁妝。
03.生父突然歸來,跟我道歉,我無動於衷;兩個月前,26歲的劉雲麗正在為自己的婚事忙碌著,準備在明年年初與男朋友結婚。這個時候,劉雲麗家來了一個不速之客,那就是劉雲麗從未見過的親生父親王柏。
王柏看到劉雲麗後,十分激動,上前一步就抓著劉雲麗的胳膊不放,一邊誇劉雲麗“長得真漂亮,不愧是我的女兒”,一邊一把鼻子一把淚地跟女兒道歉:“女兒,我錯了,我不該拋下你不管。現在,我回來了,求你給我個彌補你跟你媽的機會吧!”
劉雲麗還未發話,已經趕來的舅舅和舅媽毫不客氣地就把王柏趕出了家門,大罵他不要臉。
之後,劉雲麗的舅舅告訴了她真相:“他老婆去世了,兒子結婚了,不想給他養老,把他趕出了家門。他既沒有房子,又沒有錢,就想到了你。你可千萬別理他,不然,你不僅得養他,而且可能得幫你那個不成器的同父異母的弟弟。”
“我沒有爸爸,更沒有弟弟,想讓我養老,門也沒有。”
之後,王柏上門鬧了好幾次,他的兒子也打了電話給劉雲麗,一口一個姐叫得親熱,再加上王家的那些親戚,劉雲麗遭到了巨大的輿論壓力,一頂不孝的帽子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04.我媽,逼迫我孝敬26年未見的生父;劉雲麗並沒有妥協的打算,她很明確地告訴王柏:“要我養老,可以,你先還我18年的撫養費。一年就算兩萬塊吧,不多,36萬拿來,一分不許少,不然就給我趕緊走人。”
王柏要是有這筆錢,就不會想到她了。然而,劉雲麗母親的態度讓劉雲麗難以置信。
“你知道嗎?他們倆居然揹著我,領證復婚了。我外婆知道後,直接被氣暈了過去。”
劉阿姨原諒王柏的理由很簡單,就一句話,她不想孤獨終老。
被王柏糾纏了幾次,劉阿姨就妥協了,答應原諒王柏,願意跟他一起度過餘生,也好有個伴。為了避免女兒反對,她才悄悄跟王柏領了證復婚。現在,劉阿姨成為了王柏最強的說客,一起要求劉雲麗答應給王柏養老。
“我未婚夫說了,他可以給我母親養老,可以給我外婆養老,唯獨,他不願意養我生父,只因他害怕被我生父的兒子纏上。別說他了,我也怕。可是,我媽這個態度,我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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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母親,劉阿姨實在是太心軟了,把自己的女兒給坑得很慘。
作為母親,遇到任何事情不可以太心軟,不然吃苦受罪的不止有你,還有你的兒女。
首先,做了對不起你的事情的男人,不值得你原諒,更沒資格讓你照顧他下半輩子。
很多女人之所以會原諒辜負了自己的前夫,要求兒女給未盡到撫養義務的他們養老,是因為想要在晚年有個依靠。實際上,這個理由不成立。
兒女已經長大成人,可以照顧好你的晚年,哪怕兒女不夠孝敬,你自己攢點錢養老或者再嫁都比指望當年辜負你的男人強。在他做了對不起你的事情後,就沒資格獲得你的原諒,更沒資格讓你照顧他下半輩子。做錯了事情不用付出代價,老了還得到被自己虧欠的妻兒的照顧,憑什麼?天底下沒有這樣的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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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否原諒他,兒女有權利做主,你沒有道理逼迫兒女;
作為曾經的配偶,如果你非要原諒虧欠了你的前夫,沒有人可以阻止你,這是你的自由。同理,作為兒女,是否原諒未盡到撫養義務的父親,也是他們的自由,哪怕是母親,也沒有資格強迫。
最後,作為母親,要有底線,別因為心軟拖累自己的兒女。
作為母親,要拎得清自己,要以過好自己的日子為主。至於其他人的要求,與你並無太大的關係,你沒有必要因為心軟將他人的事情攬在身上,要求兒女去解決。人到中年,兒女的生活壓力很大,作為父母,幫不上忙很正常,只求不要添亂。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