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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不領證,離婚不離家,凡是懂一點法律知識的人,都會知道,這樣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合理,不合法的男女關係,怎麼可能白頭偕老呢?

我身邊有好多夫妻,過著過著感情淡了,吵著吵著婚姻散了。離婚離婚,又莫名其妙湊在一起生活了。然後兩個人互相設防,你懷疑我,我懷疑你。你防備我,我防備你,不去辦理結婚登記,還不分開,彼此用另一種方式互相折磨。不知道這樣的“夫妻”在一起生活還有什麼意義?

易小妍與景洪軍再次爭吵,之後他們就徹底的誰也不搭理誰了。他們之間,不知道時什麼關係了。

半年不說話,景紅軍早起晚歸,提著幾瓶啤酒和花生米火腿腸,回家就開始喝酒,喝得醉熏熏的,倒頭就睡。

沙發,茶几,地板上都是他扔的各種食品包裝袋,啤酒瓶,菸灰。每天都是如此,易小妍怎麼也收拾不乾淨了,乾脆就不收拾了,客廳很快成了垃圾堆,而景洪軍不以為然,視而不見。

易小妍與景洪軍離婚半年之後,在雙方父母和孩子的勸說下復婚的。雖說是復婚,就是又搬到了一起住,並沒有辦復婚手續,易小妍提過幾次,景洪軍不吱聲,之後易小妍就不再提了。

他們兩個最開始還以為可以回到最初相愛時的樣子,可是他們忘了,人的缺點和毛病是很難改掉的。兩個人開始吵架,依然是揪著對方的缺點不放,依然是不依不饒。直到景洪軍要回了工資卡,兩個人不連財,也不連火,更不同床。讓易小妍生氣的是,易洪軍不辦復婚手續,還不離開,他就想這樣耗著。

離婚時,家裡兩套房子和所有財產都給了兒子,景洪軍說住的是兒子的房子,與易小妍無關。

40多歲的易小妍與景洪軍,就這樣無情地耗著,不知道要耗到什麼時候,反正肯定不會辦復婚手續,更不會好好在一起。

林玉琳與張亞超結婚十年,因為張亞超出軌,辦理了離婚手續。林玉琳以為這輩子與張亞超的緣分徹底盡了,從此陌路。

可是離婚後第一天晚上,張玉超就回來了,喝得醉熏熏的,嚷著這是我的家,我不離開。還不停地向林玉琳道歉,說他對不起她,說他根本不愛任何女人,只愛林玉琳。說他只想與林玉琳過一輩子。

林玉琳也哭了,再看看可憐巴巴的孩子,她沒有攆張亞超走。

外人根本不知道他們離婚,他們還是夫妻,過上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他們誰也沒有提到辦復婚手續,以為這樣對付一輩子也挺好。

最初兩個人過得比較安靜,生怕對方又離開了自己。可是過著過著,兩個人的各種矛盾又出現了,開始吵架,生氣。唯一不同的是,不再喊“離婚”了。

當林玉琳知道張亞超又出軌的時候,她還是與他大吵大鬧了,張亞超回了一句:“你是我什麼人,要你管?”

從此張亞超我行我素,還不離開這個“家”,最讓林玉琳受不了的是張亞超不交工資,不做家務活,喜歡看著林玉琳,不許她與異性聊天,與異性接觸,他的蠻不講理的態度,讓林玉琳無可奈何。

離婚了,就做好真正的斷舍離,不能拖泥帶水。真過得幸福的夫妻,是不會離婚的。因為夫妻關係不好,過不到一起,才會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都發自內心地不想失去對方,覺得可以復婚,就直接把結婚證領了,做一對合法的夫妻,這樣法律才可以保護兩個人的權益。

千萬不要做那個離婚不離家,復婚不領證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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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有些人不愛你,也不放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