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年的情書,又重現我的眼前,那段青澀的記憶又被勾起。最近有點忙,我自己的房間好久沒整理了,亂得看不下去。
所以那天我專門抽出了一個時間來整理一下房間。很多舊的書籍,很多老的照片,還有一個小箱子,當我開啟它的時候,已經有很多灰塵了,裡面放著我的收音機、磁帶、還有一些各種小玩具。
突然一張有點褪色佈滿灰塵的紙條引起了我的注意,怎麼看上去這麼熟悉,好奇的我慢慢的把折封好的小紙條開啟。
開啟後我有點驚訝,這上面的內容好像是我寫的,對,是我當初寫給一個女生的情書。頓時間,我感覺自己的記憶又回到了從前,回到了那年。
那時候的她,或許在大家的眼中她不是一個優秀的女孩,很普通。但是在我的眼裡她卻是一個很好的女孩。
(二)
在我的印象中,我和她的第一次交集就是有一天我們一起遲到了。
我們學校的門衛大叔很嚴肅的,一點情面也不講的,遲到了就必須登記名字才能進校的,那可是黑名單啊,我當然害怕被門衛大叔記我名字了。
所以我選擇走小道翻圍牆進去,但是沒有想到居然撞見大型車禍現場,有個女生竟然在翻圍牆,但是因為她個子沒男生高,抓不到圍牆上扶手,所以一直在跳來跳去,遠遠看上去挺搞笑的。
最後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走上去幫她一把。我的突然出現把她嚇了一跳,我趕緊解釋道,“你放心,我們是一路人,我也是來翻牆的。”她這才放下心。
我主動的蹲下去,給她當人肉墊子,讓她踩到我肩上,我一站起來就幫她翻過了圍牆。
那次以後,我們的並沒有什麼交集。不過從那天以後我就知道了她的名字,並開始一直悄悄的關注她。她原來是我隔壁班上的女生,是一個敢做敢想敢當的女生,喜歡追求美好的事物。
後來我發現她下課間操後喜歡一個人到田徑場上跑步,反正我也無聊,也就經常跟在她身後假裝跑步。誰知道她跑步很厲害,我一直沒能跑贏她,跑了幾圈後我就跑不動了,還是沒有追上她與她並肩而行。
(三)
她還喜歡學校門口的那家奶茶店,放學後經常去那裡找一個安靜的角落裡,點一杯果汁,看一本書,一坐就是一兩個小時。
為了製造能與她偶遇的機會,我也喜歡上了那家奶茶店,經常去那裡喝奶茶,運氣好的時候可以看到她,運氣不好的時候我就睡著了,等我醒來的時候,奶茶店好像已經空無一人了。
聽他們班上的同學說,她是一個比較有個性的人,平時都是喜歡獨來獨往的,也很少會班上的同學交流說話。
還有人說她是一個壞女孩,很叛逆。上課經常遲到,和老師鬥嘴,看到班上不順眼的同學就欺負。但是我不相信,因為她看起來比較有文藝氣息,有文藝氣息的人一般都是有些內涵和修養的人。
後來,有一次坐公交車的時候,人多又擠,我看到她把位置讓給了一個一個老太太,她周圍的幾個人也是學生,但是他們都沒有注意到老太太,一直低著頭玩手機,還有看漫畫,就唯獨她一個人看到了老太太,並且很禮貌的給老太太讓座...,透過她的做法,我就知道她是一個正直善良的女孩。
所以從此以後,我發現自己更加喜歡她了。為了製造與她相遇的機會,我經常出現在她的視線裡。後來,她發現了我就問我,“你是跟屁蟲嗎,怎麼哪都能看見你。”我挺激動的看著她,“好巧啊,又碰見了,也許這就是緣分吧。”
(四)
剛開始的時候她挺反感我經常出現在他的視線裡的,可是後面,她慢慢的也就習慣了,我和逐漸成為了好朋友。
下課的時候我經常跑過來她們班上叫她玩,那時候她們班的人好像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以為我和她的關係不簡單,一定有貓膩。
當我們氣喘吁吁的爬到山頂的時候,我才知道她為什麼喜歡爬山。這裡的風景真好,我輕鬆的呼吸一下,空氣更加清新,還有遠方那徐徐升起的夕陽。
我再偷偷的看著她的樣子,那一瞬間,我發現這一切好美,原來生活還可以這樣過,我的心已經被她迷住了。
好想對她說一句話,“其實我喜歡你,喜歡很久了”,可惜夕陽過了我的頭頂,我還是沒勇氣說出口。
我發現喜歡上她後,自己變化很大,不像以前那樣死板了,我敢逃課只為和她一起去小賣部買一杯果汁。我也喜歡上新鮮的事物,不想像少年的時候以前那樣單調了,很乏味。
有時候喜歡上一個人,就會感覺到自己像擁有超能力一樣,喜歡為她去做那些異想天開的事情,只是單純的想讓她開心。
(五)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拖,一旦拖久了你會很害怕。時間越久,我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她,她明明就在我的眼前,我卻只能不斷揮手說再見。
我討厭自己,因為我是一個比較靦腆害羞的男生,平時也不怎麼喜歡說話。所以我沒有勇氣站在她的面前,親口告訴她我喜歡你。
也許是電影和電視劇看多了,就想學那裡面的劇情。
於是,我產生了給她寫情書的想法。可是我這個人有點笨,情商也比較低,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半天也寫不出什麼好聽的話來,我的心裡鬱悶死了。
到傍晚的時候,我正在對著收音機聽廣播,剛好聽到一個音樂頻道里播放了陶喆的一首歌《愛很簡單》,“忘了是怎麼開始,也許就是對你有一種感覺......。”
聽到這首歌以後,我發現自己有了靈感。馬上就開啟筆記本,提起筆開始為她寫了好幾封情書,可惜就只有一封情書寫得還看得過去而已。
“忘了是什麼開始的,也許就是對你有一種感覺。我喜歡你上課時發呆的樣子,我會跟著你發呆,我喜歡你走路的樣子,我會跟著你的足跡走,我喜歡你微笑的樣子,我會跟著微笑...,我喜歡你每個瞬間和每個樣子,我喜歡你去過每個的地方,我也一個人悄悄地去過。我知道你喜歡去奶茶店卻不喜歡喝奶茶而是喝果汁,我知道你不喜歡太熱鬧的地方...。”
就是這樣一封簡單的情書,我好像寫了又改,改了又寫,我差不多寫了幾個小時,因為我想讓你看到我真誠的情意,我想讓這一封情書充滿我炙熱的溫度。
我把情書寫好以後,我把它藏在書包裡,一直在尋找一個好的時機,然後親自去送給她,卻還是沒有勇氣送出去,每次都是想了想,再等等,等找到一個好時機我再送給你。
誰知道一等就等到畢業那天,我也沒能把情書送給她。高考結束以後,她送給我一盤磁帶,說這是她最喜歡聽的幾首歌。
然後她就去遠方去了,她說她要去追求她的夢想。
時間真的是一個可怕的東西,它可以摧毀任何美好的事物,而我和她聯絡越來越少,關係也就越來越疏遠了。
那盤磁帶,我聽了很多次,可是就是沒有一次能把它聽完。有一次,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把它聽完,聽完了我很難過,好想流一次眼淚,因為那盤磁帶後面還有一段她的錄音,“其實我比較喜歡勇敢的人...,我知道你平時喜歡聽歌,所以把磁帶送給你...希望你可以...。”
原來她曾經也喜歡過我,如果我再勇敢一點...,可惜沒有如果...,可惜我們都錯過了。再怎麼時光回不到從前,我們的記憶也只能停留在那年的情書上面,我只能悄悄的把它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