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得不說,有些作者老師的話,是過頭了,是出格了。
比如說,有人說“婆婆不給帶孩子,將來不養她老”;比如嫌公婆不給錢的,嫌公婆不講衛生的……嫌這嫌那,反正在這些人口中,婆婆成了“惡人”的代名詞。
還有些文章,多有無中生有之嫌。有這麼一篇吐槽婆婆的文章,說:
婆婆不講究衛生,吃香蕉吃桔子從來不洗洗再吃……
文章末尾還問,這樣的婆婆不該說嗎?
我覺得,這就有點過了。
吃桔子洗洗再吃,還說得過去。原因是這媳婦說,吃桔子不洗,手指沾了桔子皮上的細菌,再用手去拿桔子肉吃,就把細菌吃肚子裡去了。
道理雖說有點道理,可是如果這麼講究,這麼小心,人就哪兒也別去了,最好是生活在無菌室裡去(真如此,還真不行,人天生而來的防禦機制會因此蕩然無存,反而有害)。
至於說吃香蕉,大概一般人是不會扒完皮再用手去碰的,多此一舉。
更何況,這種說法兒,你吃炒熟的帶皮花生怎麼吃?吃瓜子也要先去洗洗嗎?
二
我一直認為,在婆媳關係上(僅代表本人觀點),有些話,有些說法,不僅與現實不符,也實在是出格了,過頭了。
不好的婆婆有嗎?
這個還真有,並且還有很不好的婆婆,但那是個例,是極端,大多數的婆婆們,真的不象某些人口中那樣的“不堪”,那樣的“邪惡”。
如果說起農村的那些婆婆們,我到覺得,恰恰相反,那基本上是最善良最忍讓,甚至是到了“低聲下氣”的地步了。
不信,往下看。
這是個真實的故事。
張嫂六十二歲,和老伴養育了兩個女兒,一個兒子。
兒子不是十分的“爭氣”,為人做事,略顯實在,說白了就是老實,二十七歲那年才說上了個媳婦兒。
媳婦兒是兒子出去打工時搞上的,當然也不出眾(沒有貶低的意思)。
為了把這媳婦娶到家,老兩口幾乎傾進家裡的所有,甚至還舉了債。
這樣好不容易娶過來的媳婦,自然是要好好“供”著的,不然,一個不是,可不是生氣不生氣的問題。
婆婆們又不傻,看看現實的風氣和例子,現如今的年輕人,拿著離婚不為其事,權當小孩兒過家家,一言不和就離婚。
這離婚,別人家不敢說,張嫂家,她覺得那簡直是要人命的事兒!
雞飛蛋打,人財兩空先不說,兒子還能再說上個媳婦嗎?
三
偏偏張嫂這個兒媳婦,好象早就捉摸透了似的,專用離婚這句口頭語,來嚇唬一家人。
倒也不全是嚇唬,那回因為去村頭上跳廣場舞的事兒,兒媳婦就一氣之下,跑回了孃家,待了兩三個月,就是不回來了,倆字兒,離婚。
其實,當時張嫂也是為了兒媳婦好,也捎帶著一點點私心,為了她的孫子(或孫女)好,因為那時兒媳婦懷孕六個多月了,張嫂怕兒媳那蹦蹦跳跳的,對身上的孩子不好。
誰知道兒媳婦不算完了,說婆婆多管閒事,說婆婆在那麼一堆人面前說她,讓她沒面子……等等。
張嫂為叫兒媳婦回家,那簡直叫低聲下氣呀。
末了,好歹答應回來,還叫張嫂寫個保證書,從今往後,不管錯事對事,不能說她……
人家去給調解說合的人,也問過兒媳婦,你又不是和你婆婆過日子,有些事兒就別太計較了。
兒媳婦說,他們是一家人,我嫁過來,是外來人,不把他們全“拿下”,往後怎麼過下去?
看看,看看,這說法……
……
我寫上面這些,無非就是在說明一下,現在,社會發展了,觀念變化了,一些老舊的東西,是不跟趟了,該放棄的放棄掉,也無可厚非,但是總有些東西,還是該保留一點兒的。
比如尊老,孝順老人,比如愛幼,呵護弱小。
至少,不該事事都“吐槽”婆婆吧?婆婆們也並不容易,尤其當下這一輩子的婆婆們,當年她們可是被婆婆管教過的人,現在又叫兒媳婦們“管教”……
相互間,多些理解,多些忍讓,和為貴,愛為上,兩好才能趕一好啊!
您覺得我這說法有什麼毛病?請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