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人,尤其是心術不正,心理變態的人,處理事情喜歡為難別人,以此來看別人的笑話,好像佔了便宜似的樂不可支,得意忘形;這種人著實令人憎惡。
有一年我在省府大院辦事,有位鄉當的車開進來,好像是擋住了一位處長的坐駕出路,這位中年處長站在院子,耀武揚威,臉紅脖子粗的狂吼,一幅自己是院子主人的感覺;因為是30年前,話的內容我忘了,但很不入耳;給人兩種體會:一種有失斯文;另一種大概官當到頭了,再大哪還有別人活的路。雞毛蒜皮的事,尚且如此,大事大非還了得。
另一個是我前多年的一位朋友,得勢時忘乎所以,做事非常霸氣,只要自己舒服,根本不考慮別人的感受;用起別人,無論讓你為他做什麼,都好像是應該為他服務,從不在他人的位置和利益出發,更不用說換位思考;同別人交談說話,本來是求你辦事,到是他來命令你必須辦到。讓人很不舒服,想避而遠之。
還有一種是近年來出現的另一種狀況,許多芝麻官為了體現自身的存在和價值,故意在辦事時:一回可處理完的,有意讓人多跑幾次;本來是簡單的事情,故意搞得複雜化。一種是官本位作祟,另一種是想私底下撈點好處,不為難你,錢從何來,利從何得?明面上正兒八經,私底下暗箱操作,無利不起早,你花幾個銀子,什麼都順暢。現官不如現管,辦什麼事情都要多留點心,才能事好辦,辦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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