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前夫去世也有兩年多的時間了,還記得當初我們有多麼的恩愛,往事歷歷在目。當初我們兩個人是大學同學,從大學開始戀愛,畢業後,他就帶我回去見了公婆,公婆都很喜歡我,因為他們就老公一個兒子,也沒有女兒,所以婆婆總喜歡叫我"閨女 "。聽著非常的親切,我和他們的關係一直相處得也不錯。
我和前夫結婚後就留在了城裡工作,當時房子是公婆買的,我知道,買了房子,他們花光了所有的積蓄。當時我們結婚後,也想把他們接來一起生活,可是公婆總說不想打擾我們的生活,並且他們在農村生活挺好的。兒子出生後,婆婆來我們家幫我們帶孩子了,婆婆非常的勤快,並且人又好,別人婆媳生活在一起,都是經常有矛盾,可是我們生活在一起,就從來沒有過矛盾的。
等到兒子去了幼兒園以後,婆婆又回了老家。我和前夫也經常帶兒子回農村去看他們的。 原本很幸福的生活,就在前夫去世後,土崩瓦解了。前夫出了車禍,因為對方全責,所以賠償了三十多萬,當時我給了公婆十五萬,畢竟他們歲數大了,況且我們也不能生活在一起,所以對他們的照顧不周。公婆不想要,他們說留著給兒子用,可是我還是執意給了他們。
帶著兒子生活了兩年的時間,這期間我也不少帶兒子回去看公婆。每次去那,婆婆總是大包小包的給我們拿東西,婆婆經常說:"閨女,你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不容易,有困難就和媽說,別委屈了自己。你還年輕,能走一步就再走一步吧。 "後來我真的決定改嫁了,畢竟我還年輕,況且兒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
現在的男友對兒子還不錯,不過家裡的條件不怎麼好,其實我也不在乎這些,只要他人肯吃辛苦,能對兒子好,這就足夠了。 在我出嫁前,也通知了前公婆,聽到我要再婚,他們都哭了,我也哭了,我知道不管怎麼說,他們的心裡都不好受。
我沒有想過他們會來參加我的婚禮,可是就在我婚禮前,公婆找到了我,婆婆給了我一張存摺,上面有二十萬。婆婆說:"這有之前你給我的十五萬,是當時的補償金,剩下的五萬,是我和你爸的積蓄。都給你了,我們沒有孩子了,所以你就是我們的閨女。這是媽給你的陪嫁,結婚後好好生活,媽希望你幸福。 "
婆婆的一番話,讓我很感動。隨後我和男友商量要把他們接來,給他們養老。可是男友的意思就是錢可以留下,至於這兩位老人,他沒有這義務。聽了男友的話,我決定取消了婚禮。就算以後不改嫁了,我也要好好的贍養這對老人,否則我就對不起他們,也對不起我死去的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