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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結婚請貼上有一句非常煽情的話:

何為伴侶?柴米,油鹽,煙火氣。可否具體?粗茶,淡飯,執子手。可否再具體?和你。

一語道破婚姻的真相。

從激情之愛走向平淡的婚姻,每一對想進入婚姻的人,都覺得自己已經做好了應對瑣碎生活的準備,彷彿有愛便能戰勝一切。

我問朋友彩禮要了多少,她回了我一個數,這個數以新郎家的條件來看是很困難的,但朋友卻說:“我父母說出彩禮數的時候,他連猶豫都沒有,一口就答應了,湊了三個月湊齊了。放心,我倆的感情不會因為彩禮鬧掰,他愛著我呢。”

很多女性如我朋友一樣,認為證明一個男人是不是真心愛自己的標誌,就看他舍不捨得為自己花錢,尤其是結婚談彩禮的時候,他如果痛快答應了,就是愛自己至深,就是值得託付終身的良人。

但很多人往往沒有我朋友那麼幸運,這種即便湊錢困難也一口答應的男人少之又少。

我朋友是個比較作的人,要了彩禮後,結婚當天臨時起意又要開門費和下車費,數目都不小,幸好伴郎中有人有錢,新郎現場就湊齊了。

這事兒其實挺冒險的,如果新郎不給,你要怎麼下臺?用錢考驗愛或不愛,是不是太淺薄了點?新郎給的錢多,就證明你越幸福嗎?

巴爾扎克說:婚姻的幸福不完全建築在顯赫的身份和財產上,卻建築在相互崇敬上。這種幸福的本質是謙遜和樸實的。

如果把婚姻幸福與否完全建立在物質上,便失了婚姻的核心,有點本末倒置了,可惜很多人在面對“錢”時不懂這一點。

就像娟子,為了證明“愛我就掏錢”而丟了姻緣,最後落得個雞飛蛋打。

聽我媽說娟子婚沒結成的時候,我有點不敢相信,當初訂婚男方給了8萬塊,她母親可是滿村子炫耀,說女兒找了個好人家,這只是訂婚的錢,結婚的時候還得給20萬呢,我們就陪嫁家用電器。

要知道,我們村大多數嫁女兒的人家,彩禮最多要個八萬八、六萬六,意思一下走個過場再還給小兩口,這麼多年一直如此。

娟子家開創“村裡的彩禮先河”,一口氣要了男方28萬,他們家因此在村子裡神氣了很長時間。

村裡人大多抱著玩味的態度看待這件事兒,很多人議論他們要得太多,真像是拿女兒換錢了。但人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外人也管不著。

娟子沒讀幾年書,這麼多年一直在外面打工,和未婚夫就是那時認識的。

男人是臨縣的人,離我們村不遠,村裡人一直以為,能掏出這麼多彩禮的人,家裡條件一定不差,加之娟子母親處處炫耀,更讓村裡人覺得娟子撿到寶了。

他們結婚那天,很多人跑去圍觀,接親的車隊一水兒的寶馬,請了化妝師、攝影師全程錄影,新郎雖然長得一般般,但是接親時單膝跪地一片深情地讀著宣誓書,給圍觀的人感動壞了。

娟子被接走時,圍觀者中不乏羨慕她的人。

結果到了中午12點左右,有人看到娟子又被一輛婚車拉回來了,婚紗皺巴巴穿在身上,手捧花都扔了,臉上的妝也花了,哭哭啼啼進了孃家的門,緊接著他們家的大門便關上了。

村裡人不明所以,幾個小時前還高高興興出嫁呢,怎麼又回來了,難道是新郎出事了?

後來透過送親人的嘴,大家才知道,娟子是被“原路退回來了”。

那人講道:“臨下車的時候,她死活不下車,坐在車裡要下車費。”

這就被退回了?彩禮都給了28萬,還差這點下車費嗎?眾人不解。

原來,新郎並不是什麼大富大貴之家的孩子,光是湊這28萬彩禮,就借遍了親朋好友,自己和父母兜裡那是比臉還乾淨。

當初之所以答應給娟子這麼多彩禮,是因為男方父母覺得女方家養個女兒不容易,一是為了證明自己家娶兒媳的誠意,二是讓女方家裡放心嫁女兒,三是覺得兒子年紀大了好不容易遇到個合適的人,砸鍋賣鐵也得娶。

本來說好了,結婚的錢就給這28萬,其他沒有什麼需要給錢的了。

結果新娘臨出門前,她母親問了句是不是得要下車費,娟子覺得是得要,還開玩笑說不給錢不下車。沒有跟新郎商量,女方家裡就這樣定了。

到了下車的時候,娟子果真開口:“要我下車得開下車費啊。”

一旁的人起鬨著說給給給,問她要多少。

娟子張嘴就對新郎說:“給個5萬2吧,圖個好彩頭,也證明你愛我,不如可休想讓我下車。”

新郎一下子就急了,他哪裡還有錢啊,不是說好只要28萬彩禮嗎?怎麼又加錢?這麼一想,新郎結婚的勁頭突然就沒了,但還是耐著性子問能不能先把婚結了再說,真沒有這麼多錢了。

但不管新郎如何苦苦哀求,娟子好像鐵定了心非要不可,執拗地就是不下車。

一個在車裡,一個在車外,兩人就這樣僵持著。

旁邊的人發現氣氛不對,打圓場說先下車,晚上再給你錢,收的那些禮錢全是你的。

有好心人開始湊錢,說我這裡還有一些,大家湊一湊,喜日子沒必要鬧僵。

新郎的臉色已經特別不好看了,跟眾人說先別湊錢,已經欠了大家很多了,然後轉頭問娟子:“剛給了28萬彩禮,你還要臉嗎?”

娟子剛要開口回擊,下一秒新郎的舉動讓她傻眼,新郎一下子把車門關上了,跟前車的司機道:“婚不結了,麻煩你給她原路退回去吧!我真娶不起!”

就這樣,好好的一場喜事變成了悲劇。

娟子被“退回來”後,男人過來要他們返還彩禮錢,鐵定心是不娶了,娟子大罵他渣男,就知道你不是真心愛我。

娟子的父母覺得丟臉,好幾個星期沒出門。

這事兒過去不久,娟子找我傾訴,問我:你說一個不肯出錢的男人,他能有多愛我,我真是瞎了眼了。

我問她:人家不是給了那麼多彩禮了嗎?很有誠意了。

娟子說了一句非常雷人的話:“電視裡都說,捨得給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愛你的男人一定捨得給你花錢。過日子當然得有錢,有情哪能飲水飽啊,我不過是想多要些錢,給我們的小家多一些啟動資金。”

我心裡真的只有“呵呵”了。

女人結婚該要彩禮嗎?當然該要,彩禮最好的去處就是作為小夫妻新家的啟動資金。

誠然,結婚後養孩子、過日子、侍奉父母等等,這世上的生活都離不開物質。純粹的感情無法支撐往後餘生的瑣碎生活,每個人都是食五穀雜糧的,普通人的生活更是如此。

“視金錢如糞土”的人生,這種境界很少有人能達到。

但這並不意味著,任何事情都要“唯金錢論”,只注重感情不注重物質是極端,物質蓋過感情同樣是另一個極端。

我不知道娟子的三觀受到了什麼樣的震盪,才有如此想法,但我想說的是:物質很重要,感情更重要,在兩者的天平上,感情是永遠大於物質的。

任何事情,都要把握一個度,我贊同女方要彩禮,但我從來都是反對女方不知滿足地獅子大開口,想要把男方榨乾的行為。

社會心理學將人們婚姻的動機分為三種:經濟、繁衍和愛情。

在古代,這三者的排序愛情是排在最後的,可有可無。但到了現代,女性的社會地位發生了變化,在婚姻中擁有自主權,在生活和工作上擁有獨立自由的權利,夫妻兩個人的結合更看重愛情,而後才是繁衍和經濟動機。

簡而言之,我們先有了愛,才有了想跟這個人共度餘生的想法。

而娟子呢,顯然把婚姻動機的順序顛倒了,一味要求物質而忽略感情,用不合理的要求考驗男人愛不愛她,實在是愚蠢、淺薄至極。

說完娟子,再來說這個新郎。

或許很多人會覺得,28萬彩禮都給了,5萬2的下車費咬咬牙再給唄,沒必要忙活這麼久的婚說不結就不結了。

但這5萬2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一個普普通通的家庭,湊那些彩禮已是集全家之力了,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娟子的要求,直接把人逼上了絕路,怎麼辦?人在走進絕境的時候,很容易做出極端的選擇。

要我說,婚結不成了全賴娟子自己,自以為手段高明吃定了男方,為了炫耀不顧男方的難處,就該承擔這樣的後果。

新娘索要5萬2“下車費”,新郎苦求無果,一怒之下原路退回。

娟子的經歷同樣警醒各位適婚男女:婚姻可以談錢,但一定要考慮對方的經濟條件,不管什麼時候,感情永遠都是第一位的,別顧此失彼,更別為了“恃寵而驕”提無理要求,畢竟人家不欠你的,這世上也沒有後悔藥可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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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新郎,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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