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比較”的話題,我寫了不少,只有弄清比較的目的,才有比較的意義。我們經常聽到一句話:“人比人,氣死人”。三國演義中的周瑜講:“既生喻,何生亮?”可有的時候,卻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難道就不該比嗎?
“貨比三家,擇優而選”,在家開支和單位內控,是一樣道理。比較的目的,是為了知道差距,指導我們去選擇;而那些沒有選擇意義的事,就失去了比較的意義,比下去是很沒趣的。
人與人之間比幸福,講到誰比誰有錢時,生在何等家境如選擇父母,我們根本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因此,從有錢上比幸福是無意義的。況且,幸福指數是一種“被代表”的投票,並不一定具體到每個人,人與人之間的幸福是不可比的,這種情愫和慾望與修養有關。
與其說誰比誰幸福,不如講溫飽之後,誰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實多彩,更加有益身心。這可從我們自身的健康出發,戒除不良習慣,富養自己的餘生,未曾不是一種增添幸福的源泉。有錢只能享受物質,還不能完全調養精、氣、神,每個人要與自己比就對了。
說到可比,競爭上崗、比武招親、業務競賽,已涉及到我們的工作與學習,即使你放棄不比,別人也會將你比下去的。像武林高手馬保國被KO,如今成為笑料還被封禁,《人民日報》也點了醜名,吹牛的下場值得嗎?剛剛開始,沒有比過,騙了很多人了,假貨太多肉眼難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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