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有六成以上的人,在分手後動過複合的念頭。
可能是清理手機記憶體,看到他給你拍的那張照片時;可能是路過以前跟他經常去的奶茶店,觸景生情想起他時;也可能是在聚會上看著其他朋友成雙入對,而自己獨自坐在角落無人陪伴時。
這些孤獨或難捱的時刻,難免會讓人產生一種“不如就找前任複合吧”的念頭。
或者是壓根兒就沒放下那個人,心裡的執念一遍遍提醒你要抓住他,再給彼此一個機會。
那些分手後又複合的人,後來到底怎麼樣了?
《戀愛的溫度》裡有句經典的臺詞:
分手的人重新複合的機率是 82%,但是複合後能走到最後的機率只有 3%,剰下的 97% 會再次分手,和第一次分手一樣的理由。
我跟三位有過複合經歷的朋友聊了聊,發現很多情侶在決定複合的時候都覺得自己會是那3%,到頭來發現自己不過是97%罷了。
@孜然
「最可笑的一句話就是“我們重新開始”」
跟前任在一起一年半,中間分分合合了三次,最長的一次分開了一個月。
有段時間她因為家裡的緣故情緒變得很差,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發脾氣。那時候是真的很喜歡她,願意為她做很多事,也能夠包容她的一切壞情緒。
每回吵架都是我去道歉,再把她哄好。在我看來兩個人好好的就行了,沒有那麼多誰對誰錯。後來一次吵架,她忽然說要不分開吧,自己現在情緒狀況這麼不穩定也會影響到我。
說實話那段時間我的工作壓力也很大,三番五次吵架我也挺累的,就同意了。
但提過分手後,她還是經常忍不住找我聊天,聊著聊著她又說總會想我,問我們能不能重新開始。我本身也沒放下她,自然就同意了。
複合的時候只記得她的好,複合後發現我們還是會為了一些小事兒不停地翻舊賬、爭吵,我們又分手,再複合。
最後一次分手後,我冷靜反思了一下,我們因為還喜歡或者不甘心而盲目衝動又在一起,可雙方並沒有同時經歷思考和改變的過程。本以為“重新開始”能夠填補這段感情的遺憾,實際上卻製造了更多遺憾。
她沒變,只能怪我記性不好。
@阿桃
「別再煩我了,答應你還不行嗎」
在一個普通的週六中午,我跟前任吃完午飯,他說有點困了想去眯一會兒,起身往臥室的方向走,我看著他的背影平靜地說“我們分手吧”。
他明顯是愣住了,過了幾秒才回過神兒來轉頭問“你說分手?我沒聽錯吧?”,我跟他說,這件事我考慮挺長時間了,既然能當面跟你說出來就是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他追問我分手原因,我說覺得兩個人沒有剛在一起的時候那麼開心了,對對方的耐心越來越少,指責越來越多,沒什麼意思了。其實我真正想說的是不愛了,不愛是不需要原因的。
第一次我拒絕了他,第二次他抱著不復合就賴著不走的決心來找我,我用“再考慮考慮”好不容易讓他離開,第三次我同意了他複合的要求。
一方面是不想讓他這樣再煩我了,另一方面是思來想去覺得他對我還算不錯,不如再試著重新喜歡上他。
但逼著自己去愛一個你已經喪失興趣的人,只會適得其反。原來“對我好”是不足以支撐我們繼續在一起的,我沒有在這段關係中感受到溫暖和快樂,有的只剩下厭倦。
不愛一個人對方是一定能感覺到的,有一天他喝多了問我“你還愛我嗎?”,我沒說話,他嘆了一口氣說“那我們分手吧,辛苦你了”。
說實話那一刻我有種重獲自由的快感,其實也挺感謝他的。
複合的意義不一定是再續前緣,而是可能把僅存的美好全部消耗乾淨。所以這段感情裡我唯一後悔的就是答應跟他和好,我猜他可能也是這麼想的吧。
@千千
「複合兩年後,我們快結婚了」
跟男朋友是大學時候認識的,從大二一下子談到畢業,那個節骨眼上倆人壓力都特大,一言不合就能吵起來。
那天我倆因為一個小事兒意見不統一,沒說幾句又吵了起來。我一邊說真受夠了這種生活,一邊拿出行李箱開始收拾衣服,他在沙發上一言不發坐著抽菸,直到我收拾完箱子氣呼呼地穿鞋摔門離開也沒抬頭看一眼。
跟以前不一樣的是,他沒說“寶寶我錯了”,也沒有問我想吃啥,直接來了一條“你現在住哪?我把家裡你的東西給你寄過去”,我這一看直接來脾氣了,好傢伙不給我臺階下是吧,那你再想給我臺階的時候,別怪我不下來。
快遞第二天就到了,我看著那一堆玩意兒忽然有點難過,心想著我倆是不是就這麼完了啊。
跟姐妹說了這事兒,大家都說哎呀他是在氣頭上,你倆好了三年肯定不能就這麼分了。只有我知道這一次,他好像真的不願意哄我了。
但我也不是那種隨隨便便就低頭的女的(此話打臉),硬是忍著就不聯絡他,直到三個月後,我在他微博關注列表裡發現了一個新的女孩。
向來敏感的我意識到這事兒不對,點進去看了看發現那女孩是我們學校的學姐,兩個人經常互動,關鍵她還長得挺好看。不生氣是假的,想了想我確定了自己還喜歡他,於是決定主動出擊。
後面我就開始有意無意找他聊天,沒事兒還找他幫幫忙啥的,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我到底啥意思。
當時我就慌了,覺得大哥是不是沒這意思啊,要不這事兒還用得著想嗎,結果第二天他主動約我出來吃飯面談。
我頂著一宿沒睡的黑眼圈去見他,吃飯的過程中他主動說“其實你不提複合,我也想跟你說的,只是覺得當面說出來比較正式”。我倆互相表達了心意,確定了他也還喜歡我的那一刻,我真的太開心了。
到現在我們已經複合三年啦,加在一起談了六年。我想說的是,不要在情緒之下做複合的決定,雙方都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人,並且心裡還有彼此,這樣複合大機率不會錯。
很多人都說分手後複合就是重蹈覆轍,還有什麼“好馬不吃回頭草”,真沒必要一杆子打死,還要去看當時是為什麼而分開的。
有句話是說,破鏡重圓分四種:沒有真的破,沒有真的鏡,沒有真的重,沒有真的圓。
那種因為距離分開,或者某次激烈的爭吵一氣之下提出分手,而不是因為原則性問題,且雙方心裡都沒有放下彼此,happy ending的機率才會更高,這種情況大概就是“沒有真的破”。
如果真的發現兩個人不合適,或者因為原則性的問題而分手,也真的不必抱有太大執念。
看到有專門做“挽回前任”這門生意的,大家可別太迷信這些了。無論是哪種情況,雙向奔赴都是充分必要條件。如果只是單方面想要挽回,就算把自己擺在很低的位置,就算你占星塔羅、花大價錢找所謂的“情感挽回導師”來幫忙,大機率也不過是感動了自己。
希望大家能夠明白,在感情的世界裡多愛都沒用,相愛才有用哈。
插圖 / 《夜以繼日》
頭圖 / 阿仁
「今晚22:22的報時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