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結婚也有五年多的時間了,當初我們兩個人是透過別人介紹認識的,我家是農村的,當時在城裡打工,而老婆是城裡人,所以我們在一起,自然是不被岳母認可的,但是老婆喜歡我,她堅持要和我在一起,最後岳母也是拿她沒有辦法,所以才同意我們結婚的。
岳母這個人挺強勢的,尤其對待我,因為一開始就瞧不起我,瞧不起我們家,所以為了能阻止我們結婚,岳母打算要很多的彩禮,張口就是二十萬。對於我們那樣的家庭來說,拿出十萬都很不容易,我們家是真的拿不出那麼多的錢,最終也是老婆在中間協調,岳母才同意了拿十萬的;結婚後,這些錢也一直都在岳母那。
因為岳母不想老婆和我回農村生活,所以結婚後我們就繼續留在城裡打工;而在城裡打工,我們又沒有房子,所以只好住在岳母家,不過我並不是倒插門的女婿,我也不想做倒插門的女婿。從我搬進老婆家那天起,岳母就說了,我們兩個人都吃住都在他們家,自然要交生活費和住宿費,她這一提出,便把我所有的工資都拿去了,我想反駁,可是岳母一句我這麼點玩意,直接就把我給否定了。
就這樣的日子過了得好幾年,我時時想著要搬出去住,我也想買房子,可是一直以來工資都放在岳母那,我們根本就沒有錢。兒子現在都已經三歲了,雖然岳母在家又幫我們帶孩子,又是做家務的,可是我並不領情;因為她拿走了我們兩個人的工資,所以我對她,一點感激之情也沒有。
前不久,我兒子生病了,有一段時間高燒一直就不退,在我們小醫院也沒看好,所以就打算去大城市看看。在臨走的時候,岳母給我們帶了一些零用錢,還拿了一張銀行卡,告訴我們一定要放好。當時我也沒有在意,到了醫院,辦什麼也都是刷卡的,等到有一天,我們的零花錢花的差不多了,我就想著去取錢,一查餘額我驚呆了,裡邊竟然有五十萬。
我回去後就和老婆說了,老婆趕緊給岳母打電話,在電話裡岳母說,她根本沒打算要我們的錢,包括當初的彩禮錢,還有我們這幾年的工資,一分不少都存在這張卡里,之所以不給我們,就是怕我們亂花,也沒有同意我們出去買房子,是覺得我們在一起生活挺好的,她還能幫著我們帶孩子並照顧我們。
聽了岳母的話,老婆哭了,而我不自覺的打了自己兩個耳光,想想就在這前一秒,我還誤會岳母呢,還覺得她做什麼都是應該的,沒有想到,她這麼為我們著想,現在想想自己,做的真的太過分了,不過透過這次,我發誓以後一定會好好的孝順岳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