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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一百位女孩回家》最新一期的節目裡,思文聊起和程璐的婚姻,坦言“小時候就覺得自己第一次結婚肯定會離,也不是很相信婚姻這個事情”。隨之自曝家裡人幾乎都離過婚,從姥姥開始便離過兩次、媽媽離了五次、小姨也離過,所以思文從心底覺得“婚姻不幸才是常態”。

她說:

離婚對我來說不是什麼點,因為我媽離過五次婚,我們家人從姥姥開始,姥姥離了兩次婚,小姨也離過婚,我們家人幾乎沒有沒離過婚的。然後沒有離過婚的那個婚姻也是在風雨中飄搖中,動動盪蕩走到了今天,到老了實在折騰不到了也就這樣了。

所以我從小覺得,婚姻不應該是一件理應多麼幸福的事,我覺得婚姻不幸應該是一件正常的事,婚姻幸福反而是一個異常。其實你觀察,你周圍的婚姻,包括你的父母輩,其實沒有幾個婚姻是幸福的。

大家都是在爭吵,都是在將就,我覺得婚姻很穩定的兩個人,除非是兩個特別地過得不怎麼樣,你必須要跟對方一起相依為命,如果對方不存在的話,你就活不下去了。

所以,我小時候我就覺得,我第一次結婚我肯定要離的。很小的時候就這樣覺得,我當時甚至覺得我不會相信婚姻這件事情。

當主持人問思文:“如果今年你再遇到一個讓你心動的男人,你會更謹慎嗎?”

思文說:“我不會,我會跟隨當時的感覺吧。”

看了這個節目,聽了思文對婚姻的看法,其實心裡還是五味雜陳的。

一方面很驚喜女性對離婚這件事的看開看淡,當愛情不在的時候,可以選擇放手。社會的進步,讓女人不再只是在家相夫教子,有了獨立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才能勇敢地和不幸的婚姻說不。

有能力離開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因為家庭的原因從小就不相信婚姻,就覺得自己第一次結婚肯定會離的,那你為什麼要坑另外一個人?

和你結婚的程璐,我想一定是因為愛情才願意和你走進婚姻的。

婚姻不是一件試驗品,婚姻應該百分百地相愛,相信眼前這個人白頭偕老才可以。

如果一開始你就想著有一天會逃,而對另一個人死心塌地和你想過一輩子的人,是絕對的不公平。

思文說自己的姥姥離過兩次婚,媽媽離過五次,小姨也離過婚,因此不相信愛情不相信婚姻,有人把這些解讀為原生家庭對一個孩子的影響,其實原生家庭不背鍋。

思文的姥姥也好,媽媽和小姨也好,如果婚姻幸福沒有一個人願意離婚,離婚是因為有各種各樣的苦衷和不得已。

我想她們不是為了將來離婚而選擇結婚,而是因為這段婚姻實在過不下去了才選擇的結束。

而當她們選擇下一份婚姻的時候,應該是相信一段婚姻的美好,所以才願意再次步入婚姻,而不是不斷試錯的過程。

思文最經典的《脫口秀》段子是:把老公當兄弟,結婚以後,老公成了上下鋪的兄弟。

當時只是覺得這是一個段子,很好笑,但是後來才發現,她只是把自己婚姻的不幸福用幽默的方式講出來而已。

看著自己父母婚姻不幸福,就不相信婚姻這個可以理解 ,但是絕對不是你遊戲婚姻的理由。

14日晚,王櫟鑫離婚訊息公佈後,開始大家以為他這是趕在年底離婚,是因為怕明年1月開始實施的“離婚冷靜期30天”。

但是有細心的網友發現在19年12月的雜誌採訪中,王櫟鑫曾說過這樣一段話:“我常常跟我老婆講,有一天,我會離開你。我自己背上行囊,去過一個人的人生。”他還稱結婚這件事與錢和年齡都無關,“當下想去嘗試婚姻這件事,我去了。”

你覺得他想表達的真正意思是什麼?結婚和錢、年齡無關,是想要嘗試婚姻,所以結婚五年多、兒女雙全、家庭幸福,覺得嘗試夠了,就和平離了?

這算不算一種不負責任,拿婚姻當兒戲,再嚴重一點,算不算一種對妻子的“洗腦”?

把婚姻當兒戲,還故作深沉說的那麼“詩意”。你想嘗試婚姻就禍害人家大姑娘?還連帶著坑了兩個娃。

印象最深的一句話: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影響多大?

從這一句話中你可以感受出來: “不想成為媽媽這樣的女人,不想嫁給爸爸這樣的男人,不想讓以後的小孩成為另一個我。”

如果你不想你將來的小孩子成為你現在這樣的另一個自己,那你的婚姻觀應該現謹慎更小心才對,婚前擦亮眼睛找一個對的人,然後婚後就要一心一意地和這個人過日子,而不是一開始就抱著試試看的態度。

我是一個女性情感作者,我的文章一直勸女性獨立,但是獨立不是遊戲愛情的代名詞,做人不能雙標,不能因為王櫟鑫是男人就批判他,更不能因為思文是女性就維護她的錯誤言論。

這一次,我覺得他們都做錯了,婚姻是一種契約精神,不是你的試驗品,也不是你逃避責任的藉口!

戀愛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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