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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要講一部犯禁的新片。

有多犯禁?

舉個成年人的例子,髒話。

我們生活中最脫口而出的髒話有哪些?

(Sir就不說出口了,你們自己默唸)

眾多語言學家的研究中,學術上對髒話的定義有兩條通用的特徵。

其一,情緒;其二,禁忌。

所以某種程度上,我們最常用的髒話,背後即大多數人最避諱的禁忌。

死亡,親人,性。

今天要說的片子,三條就佔了兩條。

做好心理準備。

它的赤裸不會讓你罵娘。

而是讓你無話可說。

《我的兒子是死刑犯》

還記得那部大火的臺劇嗎,《我們與惡的距離》。

如果說《與惡》是一次對良心和公義的叩問。

《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就是一次面對黑暗不加修飾,沒有溫度的窺視。

主角之一,《與惡》的案件原型——捷運“殺人魔”,鄭捷。

2014年5月21日,臺北捷運殺人案。

21歲的東海大學大二男生鄭捷,在臺北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犯下臺北捷運史上最血腥的刑事案件。

法院宣判: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轟動全臺灣。

一時間社會上回蕩著同一個疑問:到底為什麼?

海報裡那句醒目的話:“到底發生什麼事,我也想問我兒子。”

Sir覺得這個問題太大了,至今沒有結論。

或者說,“結論”很多:

《死刑犯》嘗試把問題縮小:

鄭捷,還有像他一樣臭名昭著的死刑犯們,會是個怎樣的人?

這麼一問,有了“反轉”。

答案,牽扯出更多我們忽略掉的問題。

01

鄭捷是個怎樣的人?

辯護律師黃政豪總結:

兩個字,求死。

三個字,求速死。

鄭捷曾在招供罪狀中說,從國小五、六年級開始,就有想殺人的動機,這讓他感覺活著很累,想被判死刑。

他選擇在成年後動手,因為法律規定年滿18歲,才會判死刑。

之所以選擇無差別大規模殺人。

是希望犯下這樣的重罪,來讓自己得以速死。

犯案之初,他堅持不請求辯護律師和法律扶助。

且在行兇時沒有喝酒吃藥,保持意識清楚。

一次計劃周詳的“自殺式”襲擊。

基於以上原因,以及案件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本案創下了臺灣司法史上“定案後18天執行、7小時完成審查簽署、只執行1人死刑”的罕見紀錄。

一個罪無可恕的殺人犯,當然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辯護律師黃政豪的態度是,殺人犯也有辯護的權利。

他的一番話,讓我們看到臺灣地區司法界對量刑的探討:

黃政豪:我會盡一切可能性去做,保障你的合法利益,我不可能扭曲證據,違背事實,你有做過的我絕對不會說沒有做,但是我認為需要調查的,我覺得一件事情也不能少。

鄭捷平均每6.8秒砍一人。

固然是“惡”。

惡背後呢。

如果求死,為什麼不選擇自殺,而要選擇一種讓父母受傷的方式?

這個問題Sir先留給你。

下面還有線索。

02

鄭捷經歷了什麼?

律師黃政豪第一印象:防禦性很強。

面對律師的溝通申請,他對外口徑一致,只說自己會配合。

一心求死的人,還防誰?

家人。

唯有在涉及到家人時,他有明確要求——“我不要牽扯到我的家人”

他不願家人為他出庭作證,即便作證對他有利。

據臺北看守所施教人員筆錄記載,鄭捷被問及對被害者,有什麼要說的。

他沉默了。

而得知父母下跪道歉,他回答:

我對不起爸媽。

這是一個感人的親情故事?

想多了。

下一幕馬上讓你收起同情。

整個案件過程中,律師坦言,和家人碰面次數只有一兩次。

接通律師電話,鄭捷父母很忐忑,懷疑通話被監聽。

孩子殺了人,父母無法積極面對。

乍一聽,怎麼可能。

父母作為至親之人,他們不出面還有誰會出面,敢出面?

仔細想想,又太合情理。

面對整個社會排山倒海而來的壓力,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做到站出來積極應對。

在巨大的社會聲討下,無數話筒懟到面前。

戴著口罩的家人目光閃爍,根本抬不起頭來。

唯有一次一次——下跪,道歉,再下跪……

還不夠。

隨著鄭父不斷起身,人群中依然爆發出怒喝:

“別假了!”

憤怒絕對是有道理的。

4條人命憑空消失,4個家庭家破人亡,不罵你罵誰?

反過來想——鄭父何嘗不也家破人亡。

當道理遇上道理,沒辦法,只有站在人多的一方。

於是鄭父還是顫抖著說出那句大家想聽到的話:

“我真的很痛,但我必須講,法官能夠速審速決,來告慰受難者家屬”。

鄭捷是施害者,行為罪大惡極。

比起喪子之痛,一個更大的謎團還將困擾他們的餘生。

教養出一個殺人犯兒子。

自己在哪個環節做錯了?

這個問題,Sir依然留給你。

03

還有一條線索藏在另一起案件裡。

它與捷運案的不同在於對親人的態度。

弒父案。

2010年9月,新北市新莊男子陳昱安,因不滿父親分家產,砍殺父親111刀致死。

依照殺害直系血親罪,陳被判處死刑。

與鄭捷父母的不願面對不同。

陳家人對兒子的態度——恐懼、躲避、甚至仇恨。

怕他出獄後報復殺人,堅決支援判處死判。

陳昱安從小由祖父母在臺南帶大,因被驕縱慣了,回到臺北父母身邊後,也不聽管教。

與父親關係一直不好。

在一次被父親趕出去後,他去買了兇器,守在家的單元門口,待到父親出門,陳沖出來動了手……

一段令人膽寒的對話,來自陳昱安的訊問筆錄:

問:監視器畫面裡你拿菜刀砍殺之男子為何人?

答:是我親愛的父親。我砍了幾刀好像沒用,我就又重複砍脖子,發洩我27年來心中的不滿與憤怒。

家庭的缺失造成兇手的冷血。

奇怪的是。

任何一個陌生人接近,似乎又能重新喚醒這個惡魔的溫度。

比如志願者。

廢死聯盟法務主任林慈偉,怕他徹底和外界的連線關係斷掉,大概一兩個月會和他通訊一次。

兩人間維持的通訊多達62封。

比如律師。

兇手最開始的辯護律師去看守所看望陳,他非常開心,蹦蹦跳跳地趕來。

與這些外人的接觸中,陳第一次體現出“人”的模樣。

他有慾望。

對錢的慾望。

律師和志願者,不管和他聊什麼,他都會圍繞著一個主題:

需要錢。

而錢的價值,恰恰是他在“家人”那被灌輸最多的。

陳昱安與志願者的通訊中寫道:

“雖然我有生我的父母,可他們從來不聽我的心事,不重視我的內心感受,卻以打罵的方式來教育我。灌輸了我在這個爾虞我詐的世界中唯有金錢至上的至理名言。對我而言,背叛傷害我的一切人事物,就只能以死來償還。”

似乎陳的怨念還沒有結束。

他還想完成精神上的“弒父”。

就像《風平浪靜》中的章宇,他們都是升級版的“哪吒”。

“它比哪吒的故事多出了一把刀。哪吒拿起劍,說爹爹,孩兒的命還你。古典的文字就到這兒了……但原劇本是,‘哪吒’宋浩用刀捅了自己,說‘我還’,其實下面還有一句被剪掉了,是說‘你也還’,用刀把宋建飛給捅了,完成了弒父。”

錢,就是那把刀。

問題又來了——陳弒父究竟是出於對家人極度的愛,還是極度的恨?

好,提問環節告一段落。

可以看出來,《死刑犯》是希望提供另一個角度,引導社會進行反思和追問。

一邊是殺人犯作為犯人的罪孽;

一邊,殺人犯作為“人”的尊嚴與人性。

誰更大?

可惜,作為紀錄片,它顯得捉襟見肘。

素材有限,採訪人物有限,對案件深入程度有限……

而在生死這樣沉重的話題上,它更顯得有點不負責任。

受害者視角的缺失,讓它對兇手的喟嘆和同情變得單薄。

天平兩邊,有失偏頗。

唯有一個瞬間,Sir真正動容了。

意想不到的角色出場——負責處理鄭捷屍體的殯葬師。

他在鏡頭前完整地敘述出鄭捷槍決後,他如何機智地在媒體圍堵下,低調運走屍體。

為鄭父提供“見兒子最後一面”的機會。

父親見著了,母親呢?

規定只允許一名親屬到場。

於是這位人兄想出一招:

大體淨身,放入棺木後,撥通電話給鄭捷母親。

把電話放在死者耳邊,在火化前,讓媽媽說出想對兒子說的話。

一個放電話的動作。

是法理之外,“人”的溫度。

更是對所謂“禁忌”的冒犯。

如果說《死刑犯》真正讓我們有所反思,Sir覺得就一點。

在真相面前,別害怕犯禁。

當我們因為傳說而遠離那座城堡。

高牆圈住的,可能不是一隻兇狠的野獸。

是我們的善意。

編輯助理:布拉德特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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