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周星馳被昔日愛人於文鳳追討7000萬佣金案件開庭,雙方代表律師到場,預計下週公佈判決效果。
如果不出意料的話,於文鳳這一次可能會跟八年前一樣又要敗訴了。
於文鳳給出的證據不夠,當初周星馳和於文鳳是口頭協定,如果獲利則給支付於文鳳10%的佣金。
周星馳的代表律師指出這是基於兩人是戀人前提情況之下,所以當初的口頭協定只能算作情話,不能算數。
於文鳳的代表律師未能提供更為有力的實質性證據。
這已經不是於文鳳第一次就此事將周星馳告上法庭,早在八年前兩人分手兩年後於文鳳便著手這件事,跟周星馳死磕上了。
於文鳳一副不達目標不罷休的姿勢,她真的是缺這七千萬塊錢嗎?
曾作為周星馳資深影迷又變成親密戀人,兩人相依相伴了13年,分手後怎麼撕破了臉皮?
我想大概是因愛生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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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文鳳,香港建設董事長的小千金,身價三個億,商業頭腦過人,曾在八年的時間內透過炒樓獲利超8億。
所以說這樣的女人是缺錢的人嗎?顯然不是。
不缺錢為什麼一定要跟周星馳追討那七千萬的佣金呢?
我覺得倒也不是愛錢,而是多年的不甘的情緒找不到宣洩口,因愛生恨可能才是根本原因。
周星馳的感情經歷屈指可數,分別是羅慧娟、朱茵以及於文鳳。
而在這三任女友中,於文鳳是對周星馳貢獻出最多力量的人,她幫周星馳打理資產,幫他炒樓讓他身價倍漲。
然而在她一手為周星馳創辦的星輝公司,於文鳳沒有任何股份,只是一個掛名董事而已。
由此可見,於文鳳不是一個愛錢之人,更不是因為錢才跟周星馳在一起。
富裕家庭出身的她最不缺的就是錢了,之所以為周星馳做那麼多,大抵是死心塌地的愛。
女人不甘心起來,真的很可怕。
於文鳳糾纏不休跟周星馳追討佣金的樣子,像極了當年想要個結果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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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感情的角度,周星馳是愧對於文鳳的。
周星馳不想自己的私生活被媒體曝光,也不想被觀眾窺探的心情很能理解。
於文鳳也一直保持忍耐的態度,她的大度最後讓周星馳有所動搖,後來再拍媒體拍的時候,周星馳已經很剋制自己不甩臉子了。
從1997年到2010年,周星馳和於文鳳戀愛了13年,這段未曾公開承認的地下戀情也漸漸被觀眾接受並抱有期待。
周星馳會和於文鳳結婚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在2009年,於文鳳和周星馳被拍到私下裡跟家長見面的時候,2010年年初,兩人便宣佈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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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結婚只差臨門一腳,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對愛情長跑了13年的戀人猝然分手。
坊間謠傳的周星馳母親和於文鳳不和的傳聞愈演愈烈,無法得到家人同意無奈分手似乎成為最合理的解釋。
於文鳳跟周星馳都在一起13年了,不能忍的都忍了,兩人感情和財務上都密不可分,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好的理由可解釋。
第三者的可能性很小,因為之周星馳跟於文鳳分手之後,孑然一身到現在,孤家寡人一個,過於淒涼。
於文鳳最後因愛生恨,死磕周星馳或許是因為當初周星馳的不堅定。
周星馳是出了名的孝順,忤逆母親的事他做不出來。
於文鳳無疑是很愛周星馳的,如若不然不會從28歲等到41歲,都等到人老珠黃了,她迫切地需要一份承諾來證明自己之前所付出的愛不是一廂情願。
娛樂圈中開展地下戀情,隱婚的明星很多,但不是每個女人都能像朱麗倩一樣為了愛如隱形人一般苦等半輩子,於文鳳不是朱麗倩。
周星馳放棄了於文鳳,於文鳳還沒有真正的放下,已經形同陌路的這段關係,於文鳳只能用糾纏的方式來跟周星馳繼續產生聯絡。
如果不是愛得太深刻,怎可能有如此濃度的恨。
情深緣淺已成憾事,倒不是放手成全彼此的碧海藍天,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