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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劉詩詩和吳奇隆合演《步步驚心》假戲真做擦出愛火,現在已結婚4年,並育有即將滿6個月的兒子「步步」,但去(2018)年9月網路就瘋傳「爆劉詩詩的孩子不是吳奇隆的」的文章,氣的夫妻倆共同委託律師喊告,近日判決結果出爐,劉詩詩不僅在此誹謗中獲得勝訴,且對方還需在判決生效日起的15天內登報道歉。

吳奇隆與劉詩詩已結婚4年。(圖/翻攝自微博)

吳奇隆與劉詩詩在去年4月就被指婚變,更有網友在微博發表,「曝劉詩詩出軌被抓拍,已懷孕3個月,孩子不是吳奇隆的!」的文章。第一時間吳奇隆和劉詩詩就共同委託律師發出宣告,並對發文的24歲周姓男子提告,認為他身為微博使用者「韓流圈sbf」的持有及管理者,釋出上述有嚴重人格眨損性質的內容。而判決結果在今日出爐,法庭認為被告的行為已對原告構成名譽權的侵犯,使原告遭受嚴重精神困擾和傷害,因此劉詩詩獲判勝訴。

吳奇隆與劉詩詩。(圖/翻攝自微博)

另外,法庭除了判劉詩詩勝訴外,周姓男子也需要在判決生效日開始的15天內,向劉詩詩賠償公證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律師費共人民幣41290元(約新臺幣17萬7千元),以及必須登報道歉,且須連續刊登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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