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丨范冰冰:遭網友調侃靠“打官司”為生,9天獲賠240萬,也是錯
復出失敗的范冰冰在嘗試復出若干次以後,范冰冰也終於不得不承認,作為一位明星藝人而言,恐怕卻已到了最危險的時刻,甚至是斷絕了前路,連退路都沒給留。
然而,功成名就的范冰冰,為什麼偏要執著於復出呢?畢竟手握著資本,在早已退去“熱錢潮”的娛樂圈中廝混,如若單純的從利益出發,至少有著若干種更好,更暴利的選擇,並非是非演戲,非當明星藝人不可,沒必要死耗在這裡,一根繩上吊死。
那范冰冰為什麼偏要執著於當明星藝人呢?恐怕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心中的熱愛。
這並非是洗白,而是實事求是的講。在當今這個不搗亂就是敬業的娛樂圈,很難找出一些實力、顏值和人氣俱佳的勞模。不然也不會跑出來,這麼些的“數字小姐”啥的,拿礦泉水洗澡……
至少在對待演戲這方面,范冰冰還是十分虔誠,至少也是敬業的,甚至還因自身不太正面的人設和口碑形象,導致被低估。
范冰冰手裡握著“第23屆東京國際電影節最佳女演員獎”和“柏林華語電影節影后”兩座國際A級電影節影后,在國際榮譽方面,在娛樂圈中,絕對是吊打99%的明星藝人。
注意,這兩個可是國際A級的獎項。國際什麼意思?就是和“京圈養雞”“港圈養馬”的那些獎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至少是范冰冰運作不來的,只能透過常規意義上的公關來進行衝獎。千萬不要以為“公關”就是渣渣,嚴格意義上來講,“公關”是每個國際大獎都必要的過程,有著嚴格的管控流程,幾乎走不了後門,不然很容易偷雞不成蝕把米。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小李子衝獎若干次失敗之後,憑藉著《荒野獵人》斬獲的奧斯卡最佳男主角,單單公關的費用就被爆出高達1.2億美金,簡直是在燒錢。
其實范冰冰的演技真的沒有那麼差,不管是“毯星”的人設,還是“賣肉”的觀眾認知,不能說是什麼偏見,但是如若真的以偏概全,也難免有些不夠客觀,認知不夠準確。
頻繁的打官司現在整個輿論環境都不夠冷靜,就是誰出事,就一面倒的批評,甚至活著就是錯,連一丁點正確的地方都沒有;誰要是露臉了,又是一面倒的化石彩虹屁,比如說黃渤,聽到別人放了個屁,什麼都不沒說,直接把窗戶開啟,就被某些自媒體展開成兩千字的文章,吹捧情商如何之高。
這也怨不得都說,讀書人心眼多,其實不是心眼多,而是大多都是什麼牆頭草。
如今的范冰冰就是娛樂圈中最真實的寫照,由於公眾形象的崩塌,直接被廣大的自媒體和吃瓜群眾釘在恥辱柱上,甭管范冰冰就是幹過什麼事情,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人認為范冰冰都幹過那些事情,完事就直接往她的腦袋上安。
這不就被范冰冰的團隊進行統一處理,甚至創下9天賠付240萬元的記錄。
在這件事情上,甭管范冰冰之前幹過什麼事情,惹起多大的罪過,至少透過專業的司法判決,認定是這些自媒體的行為是造謠抹黑,是違法亂紀的行為。
換而言之,范冰冰是受害者。然而,在吃瓜群眾評價這件事情時,仍然是什麼“活該”“滾出娛樂圈”之類的消。試問,這些人的同理之心呢?竟如此之惡毒,簡直就是網路噴子,只能在看不到的地方裝道德婊。
為什麼不被原諒范冰冰最大的問題就是偷稅漏稅,這個絕對是錯誤的,甭管對范冰冰造成怎樣的影響,一切也都是自找的,本身作為大明星而言,都賺得盆滿缽滿,結果還真想不開。
不過對比另一位偷稅漏輸的劉曉慶,貌似兩個人就是截然相反的人生際遇。為什麼劉曉慶也是偷稅漏輸,現在能混成國家一級演員,結果范冰冰只能是劣跡藝人?兩者又都有什麼樣的區別呢?
如此結果,真的能堵住悠悠之口嗎?
有的人會說,劉曉慶偷稅漏稅的金額少,范冰冰是迄今為止的最大金額;也有的人會說,劉曉慶為此坐牢了,范冰冰卻沒有;還有的人會說,劉曉慶的演技好,有好作品,范冰冰就是個毯星……
首先甭管演技如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天子範範,與庶民同罪”,這個和演技沒什麼關係。況且劉曉慶真的也沒有好到哪裡去,最多也就是資歷老,在獎項方面被范冰冰吊打,不是老了就是老藝術家了。
劉曉慶在2002年,偷稅漏稅1458.3萬元!范冰冰在2018年,偷稅漏稅1.34億元!這樣看來,肯定是范冰冰要比劉曉慶偷稅漏稅的多,但鑑於時代背景不同,在2002年,一所房子還用不了幾萬塊錢呢,現在好歹一百多萬,兩者之間的購買力,其實差不多。
至於劉曉慶為什麼坐牢,范冰冰不用坐牢,也是有原因的,並非是什麼逃避責任。
劉曉慶,只是將偷稅漏稅的金額和滯納金,進行補繳了,故而才會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被送進監獄。那麼,范冰冰呢?人家是按照最高標準,直接在偷稅漏稅的金額上,翻了3倍進行補繳,這才免去牢獄之災的。
換而言之,范冰冰是利用合法的途徑,用錢財換取資源的,代價是4億多人民幣!
不管怎麼樣,范冰冰如今的局面,也都是自找的,但是實事求是的講,在已經完成了逃稅漏稅的追責問題,現在的處理結果,是合法的,並沒有未按規定辦事。畢竟,范冰冰這麼大的明星,即便是找關係,誰又敢出面說情?
至於其他的方面,尤其是對於一些情況的評價,還是實事求是更為公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