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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對劉德華嗤之以鼻,覺得他又不帥又不好看,唱歌一般,演戲也一直馬馬虎虎,現在卻發現,他擁有的那種人格魅力,的確能吸引你去喜歡他,一日乃至一年、十年、二十年,或者一生。

我是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劉德華的呢? 說起來,一直都對劉德華無感,雖然曾經看過他的一部電影《天若有情》——

當時也有過零點零一秒的時間覺得:“咦,好像也有那麼一丟丟的帥!”

奈何,我是一個超級顏控,且對男生好看與帥的標準,一直堅持如下: 身高必須180以上,否則就是殘廢。(我喜歡身高超過180以上的吳彥祖啊,吳亦凡啊,孔劉啊,馬克西姆啊……)

So,香港男星中能達到這個要求的本身就不多。在20世紀90年代,高個子又長得好看的男生鳳毛麟角,正處於顏值巔峰的黎明先生是其中之一。來欣賞下當年黎叔的顏值:

(王家衛電影《墮落天使》,話說,黎叔當年還是有演技的,《三更之回家》《甜蜜蜜》《一見鍾情》《都市情緣》演的還是不錯的。)

這樣,身高官方報174的劉德華,自然不是我的菜。因此不喜歡他的理由就相當充分了,而顏值為其一,還有其二:碰巧據說整個90年代黎明粉絲與劉德華粉絲打得不可開交,兩個人交惡的訊息四散,再加上劉德華的“親生好友”梅豔芳從中作梗,公開挺華仔倒黎,導致我從無感惡化到極為厭惡。

那時的黎叔聽說與全世界媒體為敵,出街永遠拒人千里保鏢成群,一個人孤單行事,好友寥寥,也不屑於解釋自己,那種拽的姿態和不屑正是我喜歡的調調,酷,是我喜歡黎叔第二大理由,

我心裡還看不上華仔,如此diss——瞧瞧你們華仔粉兒在誇華仔的時候,除了努力勤奮,還有什麼可說呢?

一切,大概在1999年黎叔宣佈從此不再拿樂壇任何獎項後有所改觀。後來的後來,黎叔不在神壇上待著,開始接地氣了。

兩個人不再是死敵,粉絲不再交惡了,也就不那麼厭惡他了。

不過,仍然是對他喜歡不來。

去年年底,他在香港開演唱會,卻中途因喉嚨發炎不得不取消演出。那一刻,他哭得很傷心。

非粉絲的我,不覺得心疼只覺得意外—— 好歹也是天王啊,且已57歲的年紀,如何能在演唱會上哭成這個樣子?

誰會料得到,根深蒂固的無感,會因為一次採訪改變。

在《魯豫有約》裡,見到的劉德華,很真實。你會忘記這是一次訪談,而只記得這是一個最平凡的男人最簡單的日常生活,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坦白,例如,他說:

2000年,我才拿到第一個影帝,但我想那時候是他們可憐我吧!

——雖然自信,也覺得自己的演技並不差,但華仔還是將坊間流傳的一些話說出了口。看似一句玩笑,但內涵多多。

到今天,我仍然很介意,別人說我唱歌不好。但別人說我不好,我想的就是要往這個方向努力,

——老實說,劉德華唱過很多歌,我很少聽也沒怎麼記住,喜歡的能記住的只有兩首《一起走過的日子》《獨自去偷歡》。

我知道自己技巧的問題,但我又不能放下身段去問張學友,如果學友告訴我了,我可能少走很多彎路。

——能承認別人比自己好,我想這也是一種優點。

我絕對不會去做音樂選秀節目的導師,因為我不敢。別人做導師,能聽出歌手的問題,但我不懂,我聽不出來啊,我還是老老實實做歌手算了。

——知道自己的不足,敢於承認自己的不足,能向公眾坦白,這一點真的很贊。

(以上並非華仔原話,但大概意思差不多)

一瞬間,我好像就明白了他為什麼能在演唱會上,哭得像小孩。

因為,珍惜。因為,在乎。

很久以前,我覺得劉德華是一個很裝的人,他在香港娛樂圈有著很好的口碑,人緣兒極好,恰恰這種左右逢源的人,在我印象中,有點兩面三刀、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感覺。

但在《魯豫有約》裡,我看到的劉德華,是謙卑的、真誠的、坦白的……不知道為什麼,從他的眼睛裡,笑容裡,我只覺得那就是一個值得你去信任、喜歡、付出的人。

時間,真的是能夠改變一切。曾對劉德華嗤之以鼻,覺得他又不帥又不好看,唱歌一般,演戲也一直馬馬虎虎,現在卻發現,他擁有的那種人格魅力,的確能吸引你去喜歡他,一日乃至一年、十年、二十年,或者一生。

終於,我從黑轉成了路人,又差一點就路人轉成了粉兒。 而那一點,我相信,也已不遠。從他身上我也學到了一些,比如敬業、努力、勤奮、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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