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黃曉明和楊穎的婚姻,一直被爆離婚,12月證實早已離婚,世紀婚禮都離婚了,我們還能相信愛情嗎?我們還能相信婚姻嗎?
父母們,你們還要催毀嗎?
大城市漂泊的大齡青年與日俱增,父母們的催婚有點遙不可及,即使這樣,孩子的情緒也受到父母催婚的影響。
試問:誰不想有個幸福的婚姻?不想結婚的人多嗎?
真相是既想結婚,又怕結婚,又自卑怕沒有人愛。
但還是渴望有個幸福的小家庭的。
從小生活在父母爭吵的家庭氛圍中的孩子,沒有學會處理人際關係,而兩性關係是最複雜的人際關係,遠比事業要難得多。
關係就是命運。
01性格就是一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
性格在關係中形成、展現、改變。
一個人和他最初的客體構建的關係會內化到一個人的內心深處,成為一種內在的關係模式,這就是性格、自我、人格。
最初的時間是多久?
客體關係理論認為是在3歲以前,而完整的應該是6歲前,一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即性格,是在6歲前定型。
客體是什麼?
“客”就是別人。
與客相對應的就是自己,本體,自體,世界上只有一個主體,就是自己。
客體是相對於主體而言的。
別人、他們是相對於我而言的。
當你發起一個動力,必然指向客體,客體就是動力物件。可以是人,物。
多數指的是你的意願、情感、行為所指向的人。
最初的客體有三個:媽媽的乳房、媽媽和爸爸。
還有重要他人,比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寵物,玩具。
最重要的莫過於媽媽和媽媽的乳房,所以內在關係模式就是“內在父母”和“內在小孩”的關係。
我的內在父母就是忽視內在小孩 。
我想我小時候,媽媽肯定不會帶我,導致我嚴重被忽視,我的身體沒有得到很好的照顧,因為媽媽要幹活。
媽媽說,在她懷孕的時候,還要跟奶奶挑水,媽媽說累了,不去挑水,爸爸就對她拳打腳踢,打的死去活來的。
對一個孩子,是多大的創傷呀,還沒出生,就感受了媽媽的恐懼。內在父母根本無法照顧內在小孩,內在父母連自己都保護不了。
內在小孩一直想要保護內在父母。
02三歲前,對孩子至關重要。
精神分析第三階段是自體心理學,主要研究物件是孩子。
溫尼科特一生中觀察了6萬對母子,一週一次,至少持續一年。
比如小約翰17個月大時,媽媽為了生二胎,把他放在託兒所9天,研究人員拍攝了他9天的生活,清晰地發現他是如何崩潰的。
這個研究發現:嬰兒3歲前,媽媽如果離開他2周以上,對她的心裡就會產生不可逆轉的傷害。
所以說,孩子從一出生就在不斷地經歷創傷,沒有一個母親能夠給孩子完美的愛,讓他不受一點傷害。‘
我想到,我生下兒子三個月就離開他,去深圳工作,由他爺爺奶奶帶大,心裡不免有些愧疚,在他需要我的時候,離開他。
我每天都跟他影片,說話,雖然沒有身體的接觸,但靈魂是相連的。他聽懂我的話。
他剛會說話,跟我影片,都會說,“浩浩有個好媽媽。”
兒子會調皮,奶奶會說他,我就說,“浩浩調皮,媽媽也愛你,浩浩不聽話,媽媽也愛你。”
兒子聽到這樣,就瀟灑去玩了,他非常確定我的愛,我的愛很穩定。
03他3歲後,我跟他去飯店吃飯。
他故意測試我的愛,把我的絲巾往地上扔,問,“媽媽,我扔你的絲巾,你還愛不愛我?”
我撿起絲巾,說“愛”。
他又扔,問,“還愛不愛我?”
我又撿起來,溫柔地說,“愛”。
然後我又說,“寶寶,媽媽不管何時都愛你,因為你是媽媽的兒子呀,你可以不可以不扔媽媽的絲巾,媽媽還得撿?” 他聽懂了。
他不斷地測試,我知道他渴望我的陪伴,我的愛。我不斷地確定我的愛,告訴他,不管他做什麼我都愛他。
04還有一次,我很久沒打電話回家。
兒子給我打電話,問“媽媽,你愛不愛我,疼不疼我?你怎麼不打電話給我。”
我回答,“兒子,媽媽不打電話給你,也愛你。你住在媽媽的心裡。”
然後,他就高興地在電話那頭告訴爺爺,“媽媽不打電話給我,也愛我。” 他的語氣是驕傲的,我能夠感覺到。
現在,我們幾個月見一面,兒子和我都很親密。
我想,這有賴於我不斷地確定我對他的愛,他也善於表達,因為我不會拒絕他,不會讓他失望,總是向他表達我的愛。
他也會表達愛,他也會夸人,人見人愛,小孩都喜歡跟他玩。
孩子的安全感是在媽媽不斷確定的愛中生長起來。
和媽媽的關係,決定了兒子的人際關係,也決定了他將來的愛情婚姻。
兒子非常喜歡上幼兒園,這讓我確定他很有安全感,他對周圍的愛很確定。
寫在最後內在父母對內在小孩很重要,如果從小沒有好的內在父母的孩子,長大後就需要做自己的內在父母。
為自己找一個抱持性的環境,重新建立內在關係模式。
這不容易,但是可以做到的,性格是可以改變的,只需要改變內在關係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