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娛樂>

抄襲的界限如何界定?原封不動拿過來算抄襲嗎?還是將其中的文字用自己的話語表達出來也算抄襲?當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剽竊者時,在其中明確點出了郭敬明於正,看完這封聯名信,我得出5點。

1、覺醒者出現,在抄襲者不斷橫行之時,能夠有人站出來說話,這是一件好事。

2、特別指出郭敬明和於正,很可能是因為郭敬明和於正最近在綜藝節目中的表現,過於火。

4、德藝雙馨的老藝術家希望得到重視,能夠將畢生所學發光發熱再出好劇,出現在綜藝舞臺上應該是他們。

5、老話說的很好,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競爭,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圈子,影視圈也不例外。

當我們反過頭來在看這份聯名信,談不上肅然起敬之感,突然有些···這種感覺不好意思說出。

無可否認郭敬明和於正一直活躍在各大綜藝節目中,雖然兩人是編劇和導演,雖然拍攝的影視劇不盡人意,但兩人在這個行業中確實有地位,讓我們想起一個詞“流量”,既然我們能夠允許流量明星存在,何為不能夠允許流量導演和流量編劇的存在,因為存在即合理。

緊接著下一段中寫道以往犯錯的藝人都受到了懲罰,但這些“文賊”卻不斷被資本和平臺追捧,這種“審醜”不應該在繼續。這其中用了“文賊”和“審醜”這兩個詞,第一個文賊指的是毫無道理的抄襲者,拿來即用用完即走,還不和你打招呼,放在這裡可能有些欠妥,至少郭敬明還打個“招呼”。

第二個詞“審醜”我就覺得有些更加不恰當,你都知道是各大資本和平臺追捧,那麼我們反問一句,為何會收到他們的追捧?不正是因為其身上有價值存在,能夠將利益最大化,在深度說一下就是觀眾喜歡看到這樣的導演和編劇,這樣的人受眾面光。

你所寫的文章和拍攝的影視劇是給誰看的?難道不是觀眾嗎?當觀眾不喜歡或者難以接受時,還要強塞給觀眾嗎?如此做法遲早會被觀眾所摒棄,與其強硬不如選擇與時俱進,很多人認為德雲社在相聲行業中一家獨大,但德雲社的出現難道說沒有為相聲的發展助力,造就瞭如今相聲行業百花齊放的局面嗎?

再者就是指出郭敬明和於正沒有道歉,呼籲能夠嚴厲懲處抄襲者,能夠多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這句話在我看來沒錯,但看到名單中111位編劇和導演以及從事各大影視行業者的呼籲,配得上德藝雙馨者有多少呢?

瓊瑤、董潤年、費明、高群書等人,但也有《甄嬛傳》《如懿傳》和《少年的你》等編劇赫然在列,這裡不存在偏見,只不過對這份名單產生了懷疑,不由自主的想起一句話,打鐵還需自身硬

德藝雙馨影視從業者在我腦海裡還真不多,李雪健老師、遊本昌、田成仁、陳寶國等人,這個德藝雙馨不是那種有塊牌子就是德藝雙馨者,而是多年口碑積累下的稱呼。這些人可能我們看著名字想不起是誰,但見到他們的樣子會恍然大悟,原來是他們。

誰看到這些人站出來了?都在埋頭沉醉於自己的事業當中,外界的流量明星再多都無法撼動他們的地位,因為有些人拿演員這個職業當事業,必然有人拿這個職業來賺錢,這在每個行業中都存在,都無可避免,與其羨慕嫉妒不如打磨自我,金子永遠都會發光,只不過是早晚的事情。

再者抄襲者缺德可能有些過於嚴重,畢竟在這111名影視從業者當中,有人需要商榷一下吧?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事情在娛樂圈中數不勝數,只不過以往都是演員和流量明星等人,如果細細數來可能編劇從事者都可能出現跳進黃河洗不清的狀況。

最後的呼籲是點睛之筆,希望所有影視從業者能夠堅持做戲先做人,注重作品更要注重人品···但人生如戲,戲如人生這句話並不是第一天才出現吧?水至清則無魚,自己可以點火,為何就不能允許他人點燈呢?可能是他人的燈點的亮度太大,佔有的池塘太多的原因。

透過這件事我只看到了於正和郭敬明的影響力,能夠讓諸多大佬群體而出,兩人能夠抗住如此大的壓力,在未來的成就必然不會低於此111位大家,如果用一部電影名字來概述,我可能會用《一出好戲》。

打鐵還需自身硬,寬以待人嚴以律己,抄襲不是一件好事,要求別人的同時自己就要做到,此時大眾關注到了這個問題,那未來希望這111位從業者也能夠做到“專業”,同時也希望郭敬明和於正能夠在這場“狂歡”下有所改變。

不奢望抄襲者能夠立馬杜絕,只期望能夠有抄襲的“態度”,行有行規家有家規,別再出現五十步笑百步的事情了。#八卦手冊##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

10
最新評論
  • 《海王》“黑蝠鱝”扮演者跳槽漫威 將主演漫威新劇《奇蹟人》
  • 泰國娛樂圈明星情侶身價多少?有人說他們是為了圈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