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相信很多人都被這樣一條熱搜吸引了,在12月21深夜,知名編劇宋方金和餘飛等人聯名釋出了題為《抄襲剽竊者不能成為榜樣》的長文,文末簽署名字的多達111位編劇,導演,製片人和作家。
這封聯名信裡指名道姓地說出了被抵制的兩位主人公:於正和郭敬明,稱二人以導師和嘉賓的身份出現在節目中,並且不斷製造話題,炒作噱頭來增減收視率。
這種行為已經引起了大眾的反感和憤慨,甚至有人直稱這二人素來有抄襲的劣跡,如此品行不端的人又何以有資格坐在臺上對他人品頭論足?
這111名影視從業者更呼籲這種“神醜”行為不應該再繼續下去了,應該立即停止對這些“劣跡從業者”的宣傳炒作,對相關節目做出修改調整。
此訊息一出,立刻登上了熱搜,一時之間輿論譁然,當然,網友們也各有各的看法。
因為在聯名信的名單中,人們看到也有《甄嬛傳》的編劇和《三生三世枕上書》的編劇,而《甄嬛傳》是否抄襲了《冷月如霜》?《三生三世》是否抄襲了《桃花債》?
儘管沒有明確的答案,但是相信更多人的心中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畢竟有時爭議往往比定論要重要得多。
雖然截止到目前,於正和郭敬明本人並沒有對此事做出迴應,但是回過頭來這兩個人的發家史,也許很多人會嗤之以鼻。
2006年,莊羽起訴郭敬明,稱他的成名作《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了自己的小說《圈裡圈外》。最終法院判定莊羽勝訴,郭敬明抄襲事實成立,還需要賠償莊羽21萬元人民幣,並且公開道歉。
可是郭敬明的迴應頗為“有骨氣”,錢賠了,歉沒道,因為郭敬明也有自己的姿態:為了自己的原則,絕不道歉。
可是郭敬明到底是什麼原則呢?抄襲為榮?就連韓寒也直接在微博發文稱:“兄弟,你知道嗎?你很下賤,你為什麼要彎著你的腰寫作,就不能直著腰寫嗎?”
有意思的是,似乎有了郭敬明這樣的“原則標準”,所以在於正的一系列劇爆火後,隨之被揭露的抄襲現象更是層出不窮。
《大清後宮》抄襲《金枝欲孽》、《大長今》等劇,《美人心計》抄襲網路小說《未央·沉浮》,《宮鎖連城》的大部分情節都抄自《梅花烙》。
在2014年的時候,瓊瑤將於正告上了法庭,最終以於正敗訴收場,並且需要賠償500萬,進行公開道歉。
可是如今,印證了那句“時間可以沖刷一切不齒”,於正和郭敬明的劇依然活躍在熒屏上,依然有很多網友熱衷於觀看兩個人的劇,所以說,市場成就了這兩個人。
因為如果沒有市場的認可,那麼即便他們再會抄,抄的再精彩,無人問津,時間久了也就真的涼了。
可不管是於正的《我就是演員》,還是郭敬明的《演員請就位》,收視率屢創新高,話題頻上熱搜,到底是誰給了他們這樣的自信和底氣呢?
寫作,是一件很神聖的事,因為碼字人要付出的辛苦不是常人能夠想象的,也許有些作者要耗費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來完成一部書作。
可以說,寫出來的作品就如同作者的孩子,長達幾十萬,上百萬字數的作品中,幾乎每一個細節都如數家珍。
就像韓寒說的那樣,寫作應該直著腰寫,那樣寫出來的作品才更有靈魂,“彎著腰”抄來的作品,即使真的火了,那又如何?背後對映的人品怕是才真的不堪入目!
中國博大精深的文化是美麗的瑰寶,很多古代的詩人也會借鑑,也正是因為有了合理的借鑑,所以才流傳下來更多的佳作。
宋代李清照讀過陽修的《蝶戀花·庭院深深深幾許》後,非常喜歡,幾經揣摩深思,最終借鑑了第一句,寫出了《臨江仙·梅》:“庭院深深深幾許,雲窗霧閣春遲”。
如果喜歡李清照,細讀她的詞,大致會發現,其實有很多詩詞都藏了借鑑的影子在裡面,但是經李清照之筆再創新之後,就顯得更加有新意。
就像是所謂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借鑑和抄襲完全是兩碼事,並不應該成為抄襲者冠冕堂皇的理由。
對於寫作者來說,什麼最重要?那就是素材和靈感,有天賦的作者可以就著同一事件,眼光獨到,看到了不同的視角,抓住了不同的觀點,從而創作出一篇與眾不同的佳作。
而如果只習慣於從別人的文章中選取自己需要的內容,直接照搬過來,那麼浪費的也是自己尋找靈感的機會,因為寫出來的東西都不是經過自己思考的,所以也不會有靈魂。
這封111位影視作業者聯名的抵制信看似在抵制於正和郭敬明這兩個人,其實更多地是在抵制這股不正之風。
不管在寫作的圈子,還是任何一個領域,抄襲都不是光彩的行為,既是對別人的傷害,也是把自己的自尊踐踏於自己的腳下,就算獲得成功了又如何?
俄國的列夫·托爾斯泰說過:如果學生在學校裡學習的結果是使自己什麼也不會創造,那他的一生永遠是模仿和抄襲。
我們這一生也是如此,誰也不願意活成別人的複製品,所以更要創作屬於自己的精彩,即使辛苦點也是值得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