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喬木
1.
12月22日凌晨,一封關於抵制於正郭敬明的公開信,上了微博熱搜。
先是編劇王海林在社交平臺上,曬出了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的公開信,信中寫道:“剽竊者抄襲者不應成為榜樣。……尤其是郭敬明,於正從未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作出任何檢討,這樣的“文賊”在網路平臺電視臺被捧為導師,讓他們販賣成功學,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對青少年樹立了非常壞的榜樣。”
在這份宣告中,還有曾經因被剽竊和於正打官司的瓊瑤阿姨;可見,這一封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的公開信,也算是終於扯下了娛樂圈最後的遮羞布。
2006年5月22號,關於郭敬明的抄襲事件,也發上了句號。當時,法院認定郭敬明所寫的《夢裡花落知多少》,已經對莊羽的《圈裡圈外》,整體上都構成了抄襲。
當時法院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並且還停止關於《夢裡花落知多少》的出版和銷售。
2.
這件事情,對於郭敬明來說,似乎沒有造成任何影響。他的四部電影《小時代》1234,雖然口碑不怎麼樣,但是票房資料表現不俗。
郭敬明更是在綜藝節目《演員請就位》中,動不動就上微博熱搜。
抄襲事件讓郭敬明變成了話題人物,再加上他本身自帶招黑熱度,有傳言《演員請就位》這檔綜藝節目請郭敬明,也是看中了他這種自帶話題的熱度,當然具體情況,我們做為外行,終究不得而知。
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花非花霧非霧》的官博,寫了一封公開信,舉報於正的《宮鎖連城》抄襲了自己的《梅花烙》,為了讓事件更有說服力,瓊瑤阿姨還列舉了於正抄襲的幾個案例作為證據。
於正針對瓊瑤的公開說明,這樣回覆對方:“藝術本來是需要繼承與發展的,您一直是中國言情劇的鼻祖,您對中國編劇技巧和故事架構的創新和發展無人能及,甚至早期的韓劇也有很多對您的魔法。”
反正,就是不承認自己的抄襲。最後,關於於正抄襲瓊瑤的事件,法院給出了這樣的判決:要求於正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5家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這件事情對於正來說,好像也沒有造成多大的事業影響,他依然活躍在編劇的行業。
當然,他確確實實也出了好幾部不錯的作品,不管是之前大火的《延禧攻略》,還是最近的《鬢邊不是海棠紅》,這一部劇讓成功去油的黃曉明,又重現了他的演技。
甚至,於正這次也上了,關於表演的綜藝節目《我就是演員3》,甚至於正也好幾次衝上微博熱搜榜單。
3.
關於這份聯合宣告的出現,網友的評價也是褒貶不一。
有的說:“ 別管人家抄沒抄襲,郭敬明是法院判了的,為什麼還配在綜藝節目上當導師?劣跡藝人都封殺了,這種劣跡作家也不配活躍在螢幕上啊!”
“瓊瑤阿姨也看不下去了,不過三生三世枕上書的作者抄襲啊......看見這作品編劇,尷尬不知道說啥。”
“於正郭敬明,出來走兩步吧。”
“名單裡參與了抄襲作品的,也好意思站出來抵制嗎?我們都抄襲,憑什麼你於正郭敬明比我們賺的多?”
“ 這是一群抄襲者們,聯名抵制兩位抄襲界的頂流嗎,互相關注互相傷害,熱搜頂起來,年底了是得上點料。”
關於娛樂圈的抄襲事件,雖然一直有所耳聞,但是被抄襲者,並沒有受到多麼嚴厲的處罰。
包括之前很不錯的電視劇《甄嬛傳》,也深陷抄襲傳聞,到底最後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其實,關於編輯或者文學作品這一塊,對於寫作者來說,都應該珍惜自己手上的羽毛。
畢竟,抄襲或者洗稿之流,雖然能為自己,暫時謀得一席之地。
如果一旦坐實,就像偷東西的小偷一樣,要被背上一輩子的罵名。人的底線和良知,不能低到這樣的程度。
4.
其實,不管是哪一個行業,都有一些屬於行業的藏汙納垢,外人見知,也只是看看熱鬧罷了。
而這樣的做法,真的就是寒了內行人的心,甚至會導致整個行業,良莠不齊的發展。
反正,事情到了現在這一步,靜待後續的發展吧,已經是影視寒冬了,更需要優秀的是從業者出圈,引導影視行業的良性發展和有效競爭。
讓觀眾看到越來越多的優秀作品,而不是無腦神劇,才是我們外行人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