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認為,我們可以容忍一些瑕疵,去滿足更多人的需要。但是如果這個瑕疵是觸碰了我們做人的底線,或者是違背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我們就不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應該愛憎分明的表明自己的態度。
我沒有在文藝圈混過,但是我的職場生涯裡也遇到過類似的人和事,今天我想分享一個職場惡人的故事,讓大家知道,如果我們在有些事上的態度不明確,最後還是危害了我們自己。
小美曾是我們公司的一個職場惡人,這是公認的。她大學畢業以後,以優異的面試表現來到了我們公司。期初她的表現還可以,尊敬身邊的每一個人。可是這正是她的心機所在,半年以後,等她熟悉了所有工作和同事以後,惡人開始興風作浪。
小美首先動手了自己的下屬。當時她手下5個人,都是新人,對於那些顏值比較高,意見和她經常不一樣的三個人,小美各自找了個理由逼走了。實在找不出問題的人,她開始大大方方得使臉色,很快5個人變成了2個人。長達一年,因為口碑不好,都沒有找到人。5個人的活,活生生地落在了她手下2個人身上,叫苦連篇。
小美搞完自己的團隊,手伸到平行部門,對於工作上不給予她支援的人開始穿小鞋。手段多到讓人咋舌。開會當面撕逼,會後背後指責為人,生活傳播八卦資訊。不到一年,我們看到整個團隊因為有她,變得苦不堪言。
但是小美得以生存的本領也是很高。她很會Manage Up。把自己的老闆,一箇中年男人伺候的很好。因此那個老闆對組織的挑戰視而不見。小美的業績做得還是不錯,不好的業績全部被走的人背鍋走了。因此老闆對她越來越喜歡。
這個現象,我們同級別的人,眼睛都看得很清楚,也聽到了下屬們很多的抱怨和反饋,甚至投訴。我記得當時我們幾個老闆,背後在商量怎麼來競爭她。不一定為了自己,也為了大家。我記得當時有一個高層的人私交跟我說:對於這種人,你們要聯合起來和HR抵制,否則對公司不好。
可是我們都沒有意識到嚴重性,最終沒有聯合成功,各顧各的。
一年半以後,小美成了我們的大老闆。然後把我們同級別的4個老闆全部幹掉。這4個人就是當年想聯合又沒有聯合成功的人。
再後來,聽說小美依然興風作浪,折磨了一波一波的職場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