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晚,111位導演、編劇、製片人、作家聯合發文,指名道姓地討伐郭敬明和於正抄襲,呼籲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
其實有一種觀點叫做“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曾幾何時,這種觀點已經深入人心,只要抄得不是太過分,大家還是能讓你混口飯吃,但下面這兩位就有點不地道了。
於正於正,以一個旁聽生的身份進入上海戲劇學院學習,跟馮紹峰、佟大為都是同班同學,在帥哥美女雲集的上戲,於正的表演一直是大家的笑柄,連演個群演都被導演罵演技太爛。
不過這小子聰明,一看演戲沒有前途了,就想著改行當編劇。
一開始確實挺慘的,在上海租了一套小房子,陰冷陰冷的,一到冬天手腳都是凍瘡,連睡覺的時候都有老鼠爬到臉上。
一怒之下離開了李惠民工作室,自己創立了“於正工作室”。
怎麼樣,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很正能量?確實,創立自己的工作室哪有那麼容易,於正可謂是歷盡了各種辛酸,據傳,連父親死了導演都不讓他回家看一眼。
於正漸漸好了起來。
他在自己的工作室寫出了第一部作品《帶我飛,帶我走》,《煙花三月》和《大清後宮》也是他製作的,還憑藉一部作品《最後的格格》獲得2008南方盛典最佳編劇獎。
於正紅了。
那些年,你耳熟能詳的宮鬥劇幾乎全部出自於正,《美人心計》、《宮鎖心玉》、《宮鎖連城》、《延禧攻略》等等。
於正似乎把握住了電視劇編劇的脈搏,寫一部紅一部,而且還是高產。
簡直就是繼瓊瑤以後最傑出的編劇。
呃,等一下,瓊瑤?
不好意思,就是瓊瑤阿姨為我們揭開了於正的抄襲面紗。
連當時的人民日報也憤而發聲,直接稱呼於正為“文賊”:“以抄發家,以炒博名,縱然舉世皆知,也逃不過法律制裁。”
法院判決於正賠償的同時,還有公開道歉,但至今於正也沒道歉。
可是人們當時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越來越重視了,有人把於正的抄襲史全被扒了出來:
《大清後宮》抄《金枝欲孽》
《賢妻良母》抄《溏心風暴之花好月圓》
《宮鎖心玉》抄《步步驚心》和《流星花園》
《胭脂雪》抄《鳳凰四重奏》
《鎖清秋》抄《恨鎖金瓶》
《最後的格格》抄襲《末代皇孫》
之前有人採訪過於正,於正的表態很於正:
把抄襲說得如此心安理得,是死丫頭的風格。
郭敬明郭敬明,20歲以前開始寫小說,兩次全國新概念作文一等獎,21歲就成立了工作室,連續7年榮登中國作家富豪排行榜前5名,其中三次第1名,福布斯中國名人榜也上了十幾次。
寫過小說,拍過電影,跟於正一樣精通於商業運作。
在《幻城》出版的那個資訊不發達的時代,人們都認為這是個寫作奇才,一度被當作天之驕子。
有人說,90年代的日本歌手養活了大半個華語樂壇,這也是後來網路資訊發達以後被人扒出來的,但再回頭一看,華語樂壇的每一首翻唱的日文歌都明明白白地寫著作曲人的名字。
這叫抄嗎?這不叫抄,誰寫的就是誰寫的,我只是翻唱!
就拿郭敬明拍的電影《晴雅集》來說,作品介紹裡寫著,電影是根據日本作家夢枕貘的同名小說改編的,這也不叫抄。
可是網友扒出來的郭敬明當初寫的《幻城》就不一樣了,因為《幻城》不管是當初寄給萌芽雜誌社的時候,還是被春風文藝出版社哄著又改編又出版的時候,作者明明白白地寫著,就是郭敬明,意思就是跟日本漫畫家團體Clamp漫畫作品《聖傳》毫無關係。
這就有點不地道了。
但嚐到甜頭的郭敬明一發不可收拾,又抄了作家莊羽的《圈裡圈外》,也就是我上學的時候最喜歡的一部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那段時間見了同學總要問:看夢裡花落了沒有?
其實當時就有人有人指出這部小說是抄三毛的,郭敬明立刻出來澄清,讓人去拿三毛的書對比一下,結果有人一對比,確實沒抄,這事也就不了了之。
現在想想,郭四姐能混到這一步,起碼智商還是線上的,不會傻到去抄人家的同名小說。
但抄的就是抄的,最後還是被人發現了。
2006年,法院作出判決,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的《圈裡圈外》,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20萬元,當初請郭敬明喝酒吃飯的春風文藝也搭上了自己的前程。
其實當時王蒙力排眾議拉著郭四姐進作家協會的時候,炮爺王朔就站出來罵過:“我只知道出過一個小偷叫郭敬明。他的行為算什麼?對我們來說算入室盜竊。說實在的,我根本不知道有80後,只知道出過一個小偷,像這種人不能再出書了,除非道歉,道歉就是好孩子。”
郭四姐:你們真的太過分了!老子拍電影去!
結果,自編自導拍了部《小時代》,又被人扒出來抄襲了美國作家蘿倫·薇絲柏格《穿普拉達的女王》的情節。
說實在的,這些事兒咱們都知道,娛樂媒體能不知道?還一次次地請去當評委,當導師?
可能人家是深諳營銷之道,這也不是咱小老百姓能理解的。
長此以往,既然抄襲那麼吃香,誰還去搞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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