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通報了范冰冰與北京微夢創科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名譽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該案件審理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裁判日期為2019年7月3日。
此案件中,被告發布了名為《揭18位女星被包養絕密照,范冰冰排名第一》的文章,因此,范冰冰要求被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維權合理支出4萬元,共計34萬元。
而經過法院審查之後發現文章中所提到的范冰冰被“潛規則”,“私生子”,“被包養”,“當小三”,“流產”等內容都缺乏事實性,屬於故意虛構,貶損嚴重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譽權。
最終,法院宣判兩個被告向范冰冰公開賠禮道歉,並且分別向其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也就是獲賠經濟損失10萬元,而其他訴求被駁回。
雖然范冰冰要去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維權合理支出4萬元的訴求被法院駁回,但是她依舊勝訴維護了自己的名譽權,對此不少網友也希望她繼續拿起法律武器同網路造謠者鬥爭下去。
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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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挺喜歡範的。就算她出了這麼多事情!說到底,一個女人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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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別人怎麼說,我就喜歡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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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吧!這是老套路了
因為她長的漂亮所以我也很喜歡她,但是她的電影電視劇我一個都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