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的律師表示周星馳作為被告一直都是被動的一方,他希望判決之後這件事情可以就此畫上句號。
周星馳被於文鳳追討投資分成案耗時將將近1個多月,於文鳳在庭審中表示當年兩人戀愛時雙方有過口頭協議,她有權從周星馳的投資中抽取10%的分成,不過周星馳表示這不過是情侶之間戀愛的情話而已,並非建立法律關係的承諾。
於文鳳還強調自己當時特意離開哥哥的公司全職幫助周星馳,以防萬一兩人才實行分成協議,這一點周星馳也反駁稱自己本身有投資的豐富經驗,並不需要於文鳳輔助,她不過是來學習的,雙方簽訂的一份協議中,於文鳳不過是月薪兩萬的財務顧問。
此後,兩人也多次被拍到同框畫面。2007年12月,有記者拍到周星馳攜於文鳳現身銅鑼灣看樓,他還罕見地牽起了女友的手一起過馬路,十分溫柔體貼。1個多月後,有港媒報道周星馳母親爆料周星馳與於文鳳已分手1年,隨後周星馳的助理就作出了澄清,這也是周星馳首次為私事主動找媒體澄清,可見當時兩人的確是付出過真心的。
不過,這段感情最終還是走向了破滅,2010年,周星馳與於文鳳宣告分手,至於分手原因,據悉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周星馳的媽媽棒打鴛鴦,相愛十幾年最終都沒有塵埃落定,想必於文鳳也知道自己再也等不起了。
案件結果已經塵埃落定,希望兩人今後都過得幸福,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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