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於正這都是中國當代響噹噹的“成功”人士,請允許我在這裡說他們是“成功”人士。至少在某一行業,他們是有人脈、有資源、有舞臺的。
當然了他們也是靠著這些資源,四處撈金,賺得盆滿缽滿的!事實上靠著自己“創”來的名聲,撈金無可厚非!
不過,他們兩個人的成功和別人不一樣。
大部分人想要出名,想要成功,都是靠自己的才華和某一項過人的本領。經過長時間的努力和奮鬥,讓別人認可自己。
但是,郭敬明和於正他們不是這樣的。這兩個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他們都是靠“抄襲”別人的作品成名的。
郭敬明的成名小說抄襲的是莊羽的《圈裡圈外》,於正抄襲的是瓊瑤阿姨的小說《梅花落》。兩個人都是輸了官子,賠償了被抄襲者錢財的。
事實上他們賠的也僅僅是賺到錢的九牛一毛而已,這點賠償對他們來說,實在是算不上什麼!
不過,他們做得最為過分的事情就是,民事責任上對於抄襲這個事實,他們是拒不道歉,好像他們抄襲別人的文章是多麼自豪的一件事,是能夠光宗耀祖,寫進族譜的一件事。
反正就是不承認自己錯了!
本來做錯了就應該道歉,知錯就改善莫大焉,這不丟人。但是,他們兩個就是死鴨子不怕開水燙,別人也不能硬掰開他們的嘴,讓他們道歉吧!
總之,這件事他們做得很不對,樹立了一個壞的榜樣。
按理說這樣的人,應該是被打壓的,甚至是被徹底封殺的,都做了剽竊人家作品的事情了,等於是“偷”了人家的東西,這樣的人,還讓他們出在公眾面前丟人現眼乾什麼?
這不是某娛樂節目平臺,不但把郭敬明給請出來擔任導師,也讓於正出來擔任導致了。兩個三觀不正的“賊”當了導師,真實滑天下之大稽!他們有什麼資格當導師,難道他們是來教別人怎麼“偷”的嗎?
現在很多綜藝節目的流量很大,當孩子問起來,於正、郭敬明有什麼成就,靠什麼資歷當導師的時候,大人給孩子解釋,他們就是“小偷”靠“偷”別人的文章成名的。孩子是不是會有一種錯誤的認識,也去效仿他們,整體想著不勞而獲呢?
所以說這樣的負面人物,劣跡人才就應該封殺到底,不給他們露鏡的機會。偷電瓶車的周某某被封殺了,偷稅漏稅的範某某被封殺了,出軌、嫖娼、吸毒的很多“成功”人士,也都被封殺了。
難道,這兩個“文賊”,不應該被封殺嗎?“文賊”他也是賊呀,他們並不比偷電瓶車的,出軌、嫖娼的高尚多少!
所以說對於這樣的人,就應該封殺到底!
這不是以汪海林為代表的,111位編輯、導演、製片人、作家聯名呼籲:抄襲剽竊者不能成為榜樣嗎?而且汪海林還特意寫了簽名者有瓊瑤、莊羽。
現在廣電在整治劣跡藝人,希望也把“文賊”給列入封殺的行列。畢竟這個群體也不在少數,只有對這樣的人群徹底的封殺,才能淨化環境,讓更多的人不要去做“偷”別人文章這樣的的事情。
一個人最起碼三觀要正,才能夠去教別人,當別人的導師。不知道於正、郭敬明這樣的人,他們有什麼底氣在別人面前說三道四,販賣成功學。
所以說這樣的劣跡藝人,一定要封殺到底,不要讓他們有機會教會更多孩子去“學壞”!
最後,看看他們這不要臉的樣子,看看他們這以“抄襲”為榮的樣子,真的是太不尊重別人的成果了!
這樣的人典型的道德敗壞,建議永久的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