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團直接拍攝偶像歌手舞臺,即所謂的“站姐直拍”將被列入著作權法部分修訂法律案中。
韓國國會立法預告網站透露,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方面就著作權法部分修訂法律案進行了立法預告,時間為16日~30日。
該著作權法部分修訂法律案是基於最近頻繁發生的在演唱會、音樂劇等公演場中直接拍攝、錄製公演進行售賣,或擅自將提供網路觀看的公演進行錄製後傳送給公眾等,又名“密拍”、“密錄”影片的交易而被提議立法的。
現行韓國法律中,與電影院等上映的影像著作不同,對線上或線下進行現場演出的著作,並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在沒有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錄製或傳送給公眾的行為。
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方面表示:“這不僅不利於對公演著作的保護,而且也違背了新冠疫情擴散後公演網路化及收費公演影像市場的發展趨勢”,“因此,禁止在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下,對錶演、舞蹈、演奏、歌唱、口述、朗讀或用其它綜藝方式現場表演的著作進行錄音、錄影或傳送給公眾的行為。將在防止公演影片非法洩露和穩固正確的公演文化的同時,保護表演者的著作權。”
該立法預告可以在韓國國會立法預告網站上確認,並在30日之前對法案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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