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離婚了。
出道26年來,這個充滿靈氣的女孩,一直以豁達、獨立、雲淡風輕示人。縱觀她的感情史,每一段都是轟轟烈烈的,她要的愛情,就是燃燒自己,能多熱烈就有多熱烈。簡簡單單的三個字告別這段感情:祝君好。就如她官宣嫁人那樣乾脆,直接大聲告訴所有人:這就是我愛的人。
然而,還是沒有走到最後,沒有白頭偕老。每一次面對愛情的降臨,她都是隨心而愛,這大概就是為愛而生的人吧,因為太過於相信愛情,不盲目去愛。她很羨慕父母的婚姻:一生一世一雙人,對於她來說,愛情是唯一的驅動力。在她看來,我愛你,你也愛我,那我們就好好在一起。如果不愛了,就大方說出來,然後體面分手,曾經愛過就夠了。
人的一生,會遇到很多愛自己的人,有些也許是過客,有些也許有些是一輩子的。不管怎樣,每個人來到你身邊,都是有意義的,都曾經給你最美好的回憶,只要一起經歷過美好,那就值得了。
翻開相簿,都會看到“愛過“的證據,每一張照片都有其意義。拍下第一次約會的地方;記錄和他第一次看的電影;小心翼翼收藏他每一年送的禮物等,雖然都那麼不起眼,卻又這樣小心細膩的珍藏著,原來,這些都是被愛的經歷。
舊人離開,會有新人再來。也許現在找不到永遠愛我們的人,但我們永遠都會被愛著。相信誰都有過分手的經歷,都會明白,一段關係的結束,原因會有很多:工作的距離、性格的不和、家長不同意,甚至生活的一些小細節,都能成為導火線。分手並不代表我們的愛情是失敗的,不代表我們不再被愛,只不過他不屬於我們的終點站罷了。下次能遇見怎樣的愛情,就要看你現在抱有什麼樣的期待。
婚姻走到了盡頭,不代表愛情也走到了盡頭。也許在29歲、32歲,甚至40歲,我們就遇到了鍾愛自己一生的人。只要一直期待明天,就會有被愛的一天。如果失戀了或者婚姻失敗了,不要灰心下去。盡情戀愛吧,跟著自己的心去走,不要將就,也不要放低自己。如果這一生來不及遇見自己的真愛,那就選擇讓自己快樂的人在一起。
關係可以結束,但愛情沒有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