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將這則判決釋出在V博上,引起人們的圍觀。
據事務所介紹,某平臺使用者王某某在其註冊的賬號中公開發布針對楊穎(英文名:Angelababy)女士的侮辱性言論,已構成對楊穎女士的名譽權侵犯,一審判決顯示:王某某給楊穎女士造成了直接的侵害,並且還造成了精神上的嚴重損害,王某某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貶損了楊穎女士的人格,因此法庭判決王某某賠償楊穎女士2.5萬元。
要知道,能讓法庭認定八卦緋聞對一位明星做到“精神上的嚴重損害”還是比較少見的,那麼這位王某某發了什麼侮辱性言論,從而讓楊穎感到很受傷,甚至楊穎不惜親筆簽名打這場維權官司?
從法庭判決書當中,可以看到王某某曾釋出一篇“劉亦菲和AB誰黑料多”的文章,其中有“14歲出道當野模”,“日本陪酒賺換頭費”,“P友小三上位”的字句描述,這些字句無一例外都屬於侮辱性言論之列。
實際上,造成對楊穎諸多傳言的根源,在於她出道很早且當年在日本擔當模特,因此有一些早年她在日本某夜店與好友聚會的照片流傳出來,由此讓諸如“黑歷史、陪酒”的謠言飛起。
其實,這些照片都是楊穎早年在日本發展時的照片,早有粉絲為此進行澄清。
據悉當天正是楊穎在拍攝一組雜誌,平時很少化濃妝的她為了這個機會首次化了濃妝,並且楊穎的粉絲們還將她的採訪照以及拍攝照片找出來闢謠。
而和楊穎一同喝酒的日本男則是一位朋友,據悉當天有朋友過生日,楊穎和很多朋友都出現在聚會當中,而且不少人都是剛剛結束工作就來夜店參加慶生聚會,從楊穎的衣著可見,聚會時的穿著和當天拍攝時的穿著一致。
無獨有偶,楊穎的老公黃曉明也曾被造謠“夜店會嫩模”,當時有人發出黃曉明在某夜店與幾個貌似模特的女性聊天照片,由此黃曉明也被造謠成“夜店咖”。
隨後,黃曉明的粉絲對此進行了澄清闢謠,首先這是黃曉明自己家的夜店,並且照片是多年之前與友人聚會時被拍下的,並且友人有巫啟賢,而巫啟賢早就為黃曉明闢謠過。
對於離婚傳言,女方工作人員曾迴應闢謠過,但是架不住謠言依舊不管不顧的暗中傳播,所以兩人乾脆不再回應。
對於明星來說,無論男女,只要沾上“夜店”這個詞兒,都會引起廣泛聯想,如今楊穎的勝訴也給那些熱衷於拿明星去夜店聚會的舊照造謠的人敲了警鐘,不知黃曉明何時也奮起維權,畢竟夫妻同心其利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