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終於官宣離婚了。這麼多年看著周迅的戲,吃著周迅的瓜,一路走來,從人間四月天到大明宮詞,從橘子紅了到紅高粱,她的每一部戲都是在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下來。每一個接觸過她的導演都對周迅讚不絕口,好演員,戲瘋子,能和這樣的女演員合作是非常舒服的一件事。
你可以盡情的用她,無論是什麼場景,有什麼要求,她都可以滿足,為了戲,她可以不顧一切的拼命。這是為什麼周迅能在四大花旦中名列其中的緣由。
四大花旦中,雖然各有特色,趙薇,章子怡,徐靜蕾,周迅,但無疑的是戲最好,還是周迅。她可以完美的詮釋戲中人物的感情,一步到位。對於一個演員來說,這是天賦,情感豐富而充沛。但對於婚姻來說,卻走得始終不那麼如意。
周迅的每一段感情都愛得深,愛得刻苦,但往往是如此,每段感情似乎到了一定階段,就無法繼續下去了。為什麼呢?
愛情中的激情總會過去的,永遠無法一直保持那種高潮,情緒飽滿的狀態,一如既往的,如同初戀般火熱。
而周迅是一直燃燒的,越燃燒越旺,這時間已久,聚少離多,難免怨尤產生。她是一直想做個小女人,然而她的身份,她的地位,她的個人價值,不允許她這麼做,會一直向前推動她。
在娛樂圈這種名利場,不進則退。周迅就得不停的向前,向前,只有向前走下去,她才有好資源,才能繼續她的輝煌。這種殘酷的競爭,就不會允許她能停下腳步來鞏固享受自己的愛情,享受自己的婚姻生活。
有多少人靠著她吃飯呢。豈是她自己能說了算的。萬般不由心,只奈何造化弄人。要放下一切的榮耀重新走進普通人群的生活中的,能做到的,不多。做到了後悔的,更不少。
她是個好演員,卻還沒學會做一個好妻子。她越是愛做一個演員,就越沒有多少時間,去轉型去做一個生活裡的自己。戲裡戲外,已經分不清楚了。這對演員來說,入戲是快,感情充沛,但角色就是角色,自己是自己。中生代的女演員,基本路就走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