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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晚,編劇餘飛、宋方金、汪海林等共計111名編劇聯名發文抵制於正郭敬明,此文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軒然大波。

該文標題為《抄襲剽竊者不該成為榜樣》,文中直接點名於正郭敬明,並且點出於郭二人在抄襲官司被判敗訴之後仍拒不道歉,卻被網路平臺、電視臺奉為座上賓,被捧為導師,販賣“成功學”,“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對青少年樹立了非常壞的榜樣”。

文中措辭犀利,核心明確,就是要抵制於正郭敬明,不光以抄襲為傲拒不道歉,還向社會宣揚著錯誤的價值觀,恐會影響青少年。

之前汪海林、宋方金就多次在多個平臺上點名批評郭敬明、於正,只不過之前的單打獨鬥只是被網友廣泛的認為是口鬥,但這次的聯合111名編劇一起抵制,還是有些分量的。

但就算就算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就真的會涼麼?

於正郭敬明,這二位和主流編劇圈的恩怨可謂是由來已久了。

先說郭敬明。郭敬明當年從新概念作文大賽出來的時候,就在青少年圈子裡引起了不小的轟動,隨著作品越出越多,名氣越來越大,他的名聲卻越來越不好。

原因之一就是抄襲,當年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被爆抄襲,郭敬明當時肯定是拒不承認的,就算後來敗訴仍舊不承認,但這只是他被抵制的綴子,引子是另外一件事。

當一個事物被廣泛追捧時,自然就有人去研究,郭敬明當年的“青春疼痛文學”備受追捧,形成了廣大的粉絲基礎,這便引起了主流文學的注意,那些用底蘊、學術研究、講究資歷的老牌文閥對這種自怨自艾自然是嗤之以鼻的。

當時主流文學對郭敬明的評價可以借用《演員請就位》上李成儒對《悲傷逆流成河》的總結,“你不能用廉價的筆觸贏得大家的同情”,他們認為郭敬明的文學是毫無營養的,先不說郭敬明的價值觀,有無營養本身就是對立的。

任何一個行業,主流都是講求幹活,有無深入的研究、有無底蘊、有無教導作用,這些你可以理解為饅頭、烙餅等乾糧,可隨著時代的進步,必然就會出現快餐式消費,就比如郭敬明這樣的“麥當勞”式作品。

它的價值就是讓你在看的時候嗨一下,沒有深度、沒有廣度,只是讓你快樂一下,就完事了,這自然是與主流宣揚的有所違背。

再就是價值觀。

郭敬明在《小時代》之前還算是自怨自艾的苦楚、扮可憐,但到了《小時代》,郭敬明就因為價值觀的扭曲從而從小範圍的文學圈子抵制變成了無差別抵制。

《小時代》表面上是講姐妹情,其實在這層之下包裹著對財富的諂媚以及強烈的慾望,就像影評人說的“《小時代》跟它那同月面世的前輩《富春山居圖》有著極為相似的套路,即對於財富和美色進行毫無品位的想象及不遺餘力的堆砌”。

如果單純是說作品影響大家價值觀,那或許會被很多人認為是小題大做,可後來郭敬明進入娛樂圈,便徹底將這種主流認為的扭曲的價值觀坐實。

一個抄襲、無營養文字、炫富拜金文學起家的人搖身一變成了導演,出現於各大網站、電視臺知名節目上,這本身就是就是炫耀金錢至上,郭敬明為什麼能上這些節目?無非是看他作品的人多,那麼是不是意味著不管你內容如何,只要看得人多就能入郭敬明一樣成功?

這是郭敬明身上最核心的矛盾,也是這次《抄襲剽竊者不該成為榜樣》一文中的觀點。

說完郭敬明再說於正。

於正相較比郭敬明缺少了最引爭議的價值觀問題,他身上的都是由於要汲取流量為作品引流所產生的營銷問題,所以《抄襲剽竊者不該成為榜樣》中重點說他的抄襲。

當年於正抄襲瓊瑤的《梅花烙》一事鬧得沸沸揚揚,各種證據板上釘釘,法院判於正敗訴,可於正就是拒不道歉,並且以此為傲,核心就是當大家在說《愛情公寓》抄襲時一群人所嘴犟的那樣“好看就行唄”“沒有XXX,原作能火麼?”。

瓊瑤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電視劇行業,這話是不虛的,名氣、人脈、資本一樣都不少,多少年來承過瓊瑤情的人也不在少數,可即便如此,當初瓊瑤與於正的官司還是打了兩年多,最後於正還拒不道歉。

於郭二人如今的活躍本身就是對正統價值觀的摒棄,或者說是娛樂至上、流量至上、資本至上的“立傳”,相當於變相的告訴別人,只要我能賣出更多的錢,抄襲如何?被罵如何?被抵制又如何?照樣上節目、上電視臺、日進斗金大把掙錢。

這是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的根本目的,但很可惜,實現不了。

讓我們假設一下,將這抵制的111位編劇換成111位導演會怎樣?換成111家經紀公司會怎樣?再不濟換成111家影院機構又會怎樣?

肯定不會像現在這樣,於郭二人連看都不看,所以這就是資本的力量。卑微的編劇改變不了行業,但資本一跺腳,何人不哆嗦?

而且於郭二人本身就是靠爭議起家的,爭議越大自身流量越多,人家還真不在乎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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