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訊息震驚了網友們:
“林志玲被黑澤良平家暴,渾身青紫滿身傷痕住院”
為了證實訊息的“可靠”性,甚至還煞有其事地配了兩張林志玲遭到家暴受傷的圖:
不過,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照片中的姑娘並非林志玲,而是另一個與其比較相似的女性。
對於被傳“家暴”的新聞,林志玲並沒有正面迴應,而是在社交平臺晒出了自己的一組美照:
照片中,她身穿刺繡羽毛裙仙氣十足,狀態相當的好,哪有一點被家暴的樣子?
至此,“林志玲被家暴”的傳聞,不攻自破。
雖然無良媒體編造“藝人虛假訊息”賺取流量的行徑很無恥,但那些看到“林志玲遭家暴”資訊就躲在螢幕背後幸災樂禍的人又何嘗不無恥呢?
“你看,活該吧,讓出非要嫁給日本人,現在活該被家暴”
“就知道是這個結果,自作自受”
……
你看,他們對於一個疑似遭遇家暴的女性,用盡了卑劣的語言去侮辱,去冷眼旁觀,在他們眼裡,似乎家暴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
但是我想說,家暴沒有丟不丟臉之說,更沒有“活該”之說。
每一個遭遇家暴的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無論是老人還是小孩,都不應該被輿論攻擊和二次傷害,更不應該去忍受一次次的家暴,而無動於衷。
還記得董珊珊嗎?
2009 年,26歲的董珊珊被丈夫打死了。
“腹膜後巨大血腫、右腎變形萎縮、頭部多發挫傷、右耳耳甲血性囊腫、雙眼部挫傷淤腫、多發肋骨骨折、胸腔積液、肺挫裂傷、腰椎 1B4 雙側橫突骨折、貧血、四肢多發性挫傷。”
這就是她被送進重症監護室時的診斷書。
而這時,距離她和丈夫結婚僅僅只過了10個月。
2008年12月15日,25歲的北京姑娘董珊珊將自己的一生託付給了一個高大健壯的男子,這個男人就是王光宇。
結婚當天,董珊珊動情地說:
“以後不管出去幹什麼,我有一種這個男人能保護我的感覺,最起碼我受欺負的時候,他肯定會替我打倒一片……”
然而,董珊珊怎麼也沒想到,那個曾經說要保護自己的男人最後會把拳頭對向自己。
結婚不到半年,董珊珊就遭到王光宇的多次家暴;
逃跑、報警……各種她能想到的逃生方法都試過了,但每一次迎接她的,都是王光宇更殘暴的毒打!
在這短短的10個月裡,她從天堂墜落地獄,在外人面前儀表堂堂、溫和善良的丈夫,在家裡又是另外一幅模樣。
在這短短10個月裡,她的痛苦漫長過一個世紀:
每天都要遭受丈夫毫無理由、難以想象的酷刑毆打,除了身體上的疼痛,還有精神上的折磨。
這個殘暴的男人,甚至扒光她的衣服,讓她趴在落地窗前,用強光燈照射她,長達數個小時;
沒有人能想象這10個月裡她還遭遇過什麼;也沒有人敢想象,這樣曾經如花年紀的姑娘忍受過多少屈辱和絕望;
她不止一次向著“生”的方向逃亡,可現實卻將她一次次推向死亡。
2009年,年僅26歲董珊珊被丈夫虐待近10個月後,體內多臟器出血,血液甚至將腹腔撐得象足月的孕婦,骨折,肺挫裂傷……面部挫裂傷,四肢挫裂傷,最後死在了醫院。
看到董珊珊的事件,你還敢說“家暴是活該”嗎?
每次看到關於家暴的案件,煙朵就覺得很心痛也很悲哀,雖然現在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不再沉默,可依然只是小部分群體。
面對家暴,沉默只會助長家暴者的氣焰,忍耐只會讓家暴者變本加厲!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
不要覺得丟人,也不要覺得為了婚姻、為了家庭、為了孩子可以忍一忍;
不要覺得只是被打了一頓,並沒有很嚴重,要知道無數的家暴都是從一次推搡,一個巴掌,一個拳頭開始的。
遭遇家暴不丟人,丟人的是那些實施家暴的人!
無論你是女人還是男人,無論你是孩子還是老人,請你們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
千萬不要因為愛去相信那個打爽你後下跪痛哭的男人,也不要因為孩子、父母親人而去讓自己一味忍受……
希望大家對家暴堅決說不,也希望大家都能遇到真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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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那個家暴致人死的判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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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大不了的事,自己走的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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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照片是一個南韓女星,鼻樑骨折,手指尾指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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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那個家暴的圖片是南韓的一個藝人……真不明白,亂造謠也得有點底線好咩
搞不明白為啥要打老婆 我心情不好都是自己用頭撞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