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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謝金燕」之稱的女星舒子晨,今年5月遭週刊爆料和經紀人董八角帶著黑衣人去找唱片公司「宇朕國際」強迫解約,事件爆發後,舒子晨否認有關報導,但唱片公司仍對他提告,事隔逾半年,舒子晨也在臉書粉專PO出判決結果。

「宇朕國際」於今年5月向週刊控訴,公司花了百萬元宣傳費,為舒子晨打造一首單曲,沒想到發完單曲後,董八角就要求見面,原以為是要談工作相關事宜,沒想到雙方在5月12日見面時,董八角竟帶著黑衣人上門,揚言要幫舒子晨解約,而在新聞曝光後,舒子晨也透過友人表示,黑衣人是董八角的舅舅,董八角也出面澄清,那天的事情與舒子晨無關,強調是要去協調薪資。

因為這起事件,舒子晨與唱片公司相互提告,雙方對簿公堂,而近日舒子晨也收到法院寄來的判決結果,她說:「經過士林地檢署與高等檢察署的檢察官先後調查,不但證實整件事從頭到尾(包括黑衣人)都與我無關,更指出現場也沒有任何強暴、脅迫的行為,結論就是駁回宇朕娛樂鄒巧雲、胡天德夫婦的提告與再議,對我不起訴確定。」

舒子晨更透露,在收到高等檢察署駁回對方再議的前一天,唱片公司還跑來詢問可否互相撤告和解,聽到這句話,她也相當無奈地說:「真以為先打人一巴掌再說對不起就可以沒事嗎?對方誣賴我的傷害已經無法彌補,怎麼還要找我撤告?」

舒子晨表示,現在的合約將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我會更努力在表演工作上,希望大家能給我繼續證明自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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