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周星馳被舊愛於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佣金案判決,法官裁定於文鳳敗訴,駁回其入稟申請,於文鳳須支付全部訟費。
周星馳一方對此結果顯然也有把握,沒表現出任何驚喜,只是留下了跟當前天氣一樣的冰冷一句:望事件從此畫上句號。
這個長達十年的經濟追討案件,因為上個月周星馳的現身法庭作證而產生了最終結案的希望。
既然出庭了,就意味著周星馳已狠下心來決定要終結這塊"傷疤"。他有過硬的證據贏得訴訟,於文鳳不僅拿不到半分錢,最關鍵的是,周星馳認為於文鳳陪伴相戀的那13年,不值這個價!
情重要還是錢重要,星爺的選擇是後者。他的這一選擇,說明周星馳就是一個商人,他不是情聖!
周星馳認為,給於文鳳佣金的承諾是說過,但只是相戀時一句情話,情況同"阿嬤畀錢個孫打牌"一樣,可以給也可以不給。
果然,法庭支援了周星馳的觀點。
於文鳳的敗訴,意味著她既要支付本方律師費,同時還要負擔周星馳律師團隊的所有費用。港媒計算過,這可是一筆天文數字!
由於雙方都是拼力一搏,聘請的都是資深大律師、大律師陣容,甚至還包括了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以及杜淦堃。
級別越高,律師花費越厲害,而兩個團隊頂流律師的配置,整個案件下來,於文鳳要支付的訴訟費總數超過半億港元!
而針對這一判決結果,周星馳的眼睛裡只有勝利。至於5000萬律師費,他心裡是無視的。
這個態度也就暴露出周星馳對於文鳳的情感定位:雖然是多位女友中陪伴最久,13年,但情感投入顯然很少。
於文鳳沒有出軌,周星馳與她分手時,給過她1000萬元,他說,這不是佣金,是饋贈。在星爺眼中,他跟於文鳳的關係一清二楚,不存在任何財務糾紛。
即使這筆鉅額律師費,也與自己無關。這就是一個商人對這起佣金糾紛案的態度。
在周星馳眼中,錢很重要,比感情重要。於文鳳給過他的,他已結完帳,買過單了。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