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離婚了。
只能說,迅哥兒這段婚姻的存在感弱到氣若游絲。
但怎麼說呢,儘管從2016年倆人就傳出過婚變,2017年之後就再沒同框過互動過,周迅和高聖遠的迴應從“沒離婚”到“不迴應”,大家始終是對迅哥兒這“來之不易”的婚姻,抱有一點美好幻想的。
你不說,我們就當沒發生。
直到昨天,周迅發出“祝安好”三個字,緊跟著高聖遠也發了一句“祝安好”,大家終於明白:這3年來第一次惜字如金的互動,是為了官宣早已冷卻結束的婚姻。
之前秘而不宣是明星的私事,外人不便多說。突然的官宣,竟然是因為高聖遠之後的女友,秀恩愛直接曬出了兩人的親吻照和手寫情書。
“親愛的,祝你旅途好運。充分利用每一天。我將滿懷熱情地等你。世界上也許有數百萬朵玫瑰,但我是你唯一的,獨一無二的玫瑰。我愛你。”
大家品品,是不是還挺浪漫,一如當年的“迅遠”。
對於隨之而來的離婚時間,財產分割,遮遮掩掩等問題,周迅不再回應,高聖遠透過朋友表示:已經多年沒有合照,當然已經離婚,我以為大家早已知情。
還強調和周迅從頭到尾,財產都一直各自獨立,所以不存在分割的問題;有過新歡,但沒再婚,目前單身。
至此,出道27年,有過9段戀情的周迅,唯一次的婚姻還是沒能“倖免”。
讓人想起2014年倆人手拉手在公益演唱會上公開婚禮,周迅眼睛裡有光,臉上藏不住的開心,對在場的觀眾說,
“以前演過那麼多次新娘,這次終於為我和我丈夫穿婚紗,有了真正周迅的版本,我很幸福。”
看似倉促即興的婚禮,其實早就開始準備,據說單單是試穿婚紗,就分別在香港、倫敦、巴黎進行了四次,頭一次試穿時,周迅甚至數次感動落淚。
後來阿雅在《大牌駕到》上問周迅:你那個時候(結婚時)會不會有一絲的猶豫說,就這樣就定下來了嗎?
當時還在婚姻幸福期的周迅笑:“沒有啊。”“猶豫就不會結了嘛,對不對?”
阿雅又問:“你之前曾經講過,你在愛情裡頭,是像飛蛾赴火一樣,就是看到一個燈你就過去了……就是去追求自己的,放肆去愛的,你有剋制嗎?”
周迅又笑:“我沒有啊。”
到去年,阿雅和周迅再合作,錄《奇遇人生》,離婚之說已經漫天飛。
周迅探望日本阿爾茲海默症老人,被老年夫妻的神仙愛情感動落淚,再說起,依然是“我覺得婚姻一定是美好的。我相信愛情嗎?我相信啊。但你說我有沒有不安全感,我非常有。”
李少紅導演說周迅,“她是靠演戲和戀愛去認識世界的。”迅哥兒開玩笑“我讀書少嘛”,又感嘆,少紅導演實在太瞭解她。
“我所有能做的努力我都做了,我所有能改變的我都改變了,我對得起自己的愛情。”所以,周迅哪裡是戀愛腦,她其實一早就都知道。但仍然選擇相信,每一次都全力以赴,敢愛敢恨,享受也承受,也是她“永遠少女”的秘方。
實際上,即使拋開一切物質問題,也很少有人能做到她這樣。楊瀾曾調侃周迅“屢敗屢戰”,她反駁“愛情只有過程,沒有勝敗。”只不過,大多數人都沒法坦然面對“過程”的結束。
今天的隱私回信,就來自一位執意“在婚姻的斷章中造句”的姐妹,希望瑟斯能幫到她。
瑟斯,你好:
這樣的日子過了半年,雖然早就十分難堪,但崩塌來的還是比預想中早了一些。
說好的,孩子一起養,分家不賣房。因為我們的主要“婚內財產”就是孩子和房子。一旦離婚一拍兩散,孩子跟誰都是單親家庭,想想就很可憐;其次,房子好不容易買的,地段學區都很好,賣了我和他都買不起這樣的房子了。
誰能想到,有一天我們會離不起婚,但我們的感情也早就不剩分毫,他一天到晚不著家,經常喝得爛醉,幾乎沒接送過孩子,動不動就盤算公婆家底,最後,因為一次偷吃擦不淨嘴被我撞破,終於攤牌。
現在還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不過是顧及到孩子的成長,和房子的共享。
也說好的,可以找別人,但不能太張揚,至少不能讓孩子知道。但才不到半年,他就有了小女友,還帶上了門,被兒子一早撞見,追問我阿姨是誰。
也許兒子早就看得出我們貌合神離了吧。
我總以為他會看在兒子的份兒收斂些,盡到做父親的責任,然而並沒有。分居之後,他變得更加早出晚歸,完美避開孩子的作息學習時間。而我忙得生活裡只剩下兒子和工作。
現在我和單親媽媽有什麼分別,我也想不通了。
瑟斯回信:
見信好。
“It is hard to tell the world we live is a dream or reality.”
這是剛被新冠奪去生命的導演金基德在成名作《空房間》完結時留下的一句臺詞。意思是“很難說我們生活的世界是現實還是夢境”。
今年我三十六歲,經常想起這句話,畢竟人生的無常總是需要年紀才能理解的,而對於確定性的渴望,才是我們缺乏安全感的根本原因。
正因為如此,我們有太多借口維持生活裡哪怕虛假透頂的關係,就好像生計、原生家庭、孩子等等,用盡力氣無非是保留變幻中的熟悉感。
坦率說,我對所有以孩子為名維持失敗婚姻的人都心存懷疑,倒不是孩子沒有那麼重要,恰恰是因為這個理由過於理直氣壯,而在它之下,總有其他不可示人的原因。
你現在的尷尬狀況,看起來是因為丈夫有了明確的情人,可事實上,根本原因在於這種明明已經彼此心知肚明婚姻結束,還要表演一家人的奇怪選擇。
在分析為什麼要跟丈夫分開時你似乎非常理性客觀:不負責任、無法控制的劈腿和經濟上媽寶等等,可到了真的要離婚又瞻前顧後起來,明明自己都知道“兒子看得出貌合神離”還要繼續,不是跟為了孩子好這個邏輯自相矛盾嗎?
要我說,認不清自己一切憤怒都是徒勞。
你之所以生氣,不是因為丈夫違背了諾言,而是由於在內心裡,因為還在一個屋簷下,你依然按照真正丈夫的身份來要求他。
從孩子的角度來看,從生活到學習全是你在負責,甚至他在家的時間和孩子完全錯開,那你們不離婚這個父親的意義在哪裡?
因為戶口本上要這個名字?
要我說,儘管你痛斥起丈夫來頭頭是道,內心裡依然存在著某種他會回頭是岸的幻想,而這未必是因為愛情,只是你對未知未來的恐懼。
之前也說過這個觀點,有些公眾人物之所以離婚了也不公開,更多涉及各方利益,那才是比愛情還要牢固的紐帶,可對你來說秘而不宣的婚姻假象,除了暫時的“有好房子住”,只會不可避免地帶來更多後續傷害。
有些路走錯了再正常不過,人生裡最不怕的就是自己開的馬後炮。
而所有的一錯再錯,都是因為不願承認第一個錯誤。
你有愛你的孩子和努力的前半生,這些都足夠真實,真到不需要一個假婚姻來給安全感,不是嗎?
希望別介意我的坦率,更希望你也能坦率向前,祝好。